没有医保的肺炎_广西对确诊为新型肺炎患者实施特殊医保报销

人民网南宁1月26日电(记者庞、)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险局获悉,根据国家医疗保险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和部署,自治区医疗保险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对部署肺炎治疗和保护新冠状病毒感染进行了专题研究, 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两个保证”:确保患者不会因费用问题而接受治疗,并确保接受治疗的医院不会因支付政策而接受治疗。目前,广西已对确诊为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的患者实施了专项医疗保险报销。相关措施包括: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对

名确诊为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实行部分财政补贴;

对于异地就医的患者,报销时不按异地就医患者降低支付比例的规定执行,以降低患者流动造成感染的风险。符合卫生部门诊疗计划的

名确诊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暂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对于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预付部分资金以减轻医疗机构预付的压力;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时调整相关医疗机构的总预算指标,分别对感染新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预算,确保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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