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疫情控制有哪些措施_成都发布各级各类学校防控疫情“30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成都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成都市高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工作,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于6日制定了《成都市各级各类学校预防和控制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计划,确保学校开学安全》。此外,城市的学校消毒指南和“30个规则,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各级各类学校已经一起发布。已经明确,在学校正式开学之前,不得组织或举办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提倡网上教学活动。具体开放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认后提前向社会公布。有关学校要做好疫情防控和节假日师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计划提出,学校要成立防疫组织和领导机构,制定防疫工作计划,确保学校学期安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措施,加强人防、人防、技防等相关保障,明确领导、党员干部、教学管理人员在防疫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区(市)、县、学校要以“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保护弱势群体”为目标,有效控制传染源,充分覆盖和不遗漏师生、联系人员、身体健康(包括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健康)等休假去向。,关注并持续跟踪高危人员的相关信息和随访诊疗信息,绝不允许医学观察员带着疾病、症状或未能缓解的症状去上班和上学。

同时,各地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减少聚集”为原则,妥善安排师生分阶段、分批有序返校。设立检测区域(检测点)和独立观察室,结合上午和下午检查的要求,切实加强学校体温检查、日常体温检查和学校重点部位体温检查,及时开展疑似症状的登记、报告和处置等后续工作。此外,

要求各地学校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除疫情防控工作以外的校园安全工作,特别是食品卫生安全,消除学校开学隐患。加强对师生的思想关怀、生活关怀、情感关怀和心理关怀,特别是帮助农村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学习和生活区(市)县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协调和联动,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的作用,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工作要求的落实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委员会将根据工作安排进行检查。

随工作计划以及《成都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成都市高校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一起发布这两个指南列出了30个各级各类学校的防疫和控制细则

中小学和幼儿园,明确指出本指南的适用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等。此外,特别明确的是,学校(幼儿园)的校长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疫和控制工作的负责人。同时,学校要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九制”:学校启动准备计划、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上午和下午考试制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原因跟踪报告制度、复课证书检查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书检查制度。 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还要求学校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师生返校计划。安排关键人员在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在解除隔离后返回学校。任何人不得因病返校,也不得让医疗观察员离开学校/工作岗位。应妥善安排因疫情而补课或通过网络教学补课的学生。

《纲要》还明确规定,荣学院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医院(科、科)和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疫和控制工作的负责人。根据调查结果和学校的防控情况,要求学校制定分阶段、分批次的师生返校计划。制定网络教学计划,加强网络课程建设的使用和管理。做好食堂、饮用水安全监管工作

对于校园环境卫生,工作计划中还发布了非常详细的《消毒指南》,其中明确指出校园环境应清洁卫生,辅以预防性消毒建议学校每天及时清除校园内的落叶、积水、污水和污垢,室内地面每天至少要用湿的方式清洁一次。校园内的公共厕所和垃圾桶应每天清洗消毒,丢弃的杂物应及时清除,以免滋生蚊虫和其他病媒。教室、图书馆、活动室、休息室、宿舍等室内场所。应该每天通过窗户通风以保持空气流通。每次课间休息时,教室应该打开窗户并通风10-30分钟。记者赵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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