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这些在2003年开始改变。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各地区农村信用社开始向农村合作银行(过渡)向农村商业银行转型。在重组过程中,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和细节,我国农业企业的重组可分为三种情况:
1和省辖地区同属
,主要是上海农业企业和北京农业企业等四个直辖市的区域。这些地区的整个直辖市的农业企业都是相同的企业、相同的经理和相同的组织结构其管辖的所有区县都是分行,直辖市的所有区县都是银行的业务。
2年与地级市同属
年,经重组以地级市为独立法人。各区县都有分行和支行,一般分布在副省级以上城市,如厦门农业商业银行和深圳农业商业银行。在整个辖区内,所有农业商业银行机构都是一样的,辖区内的业务都是银行的业务。
3与县级差异属于同一家
银行,是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数量最多的银行。也就是说,原来的信用社是由县级地区重组而成的,彼此不隶属。例如,威远农村商业银行和龙场农村商业银行,虽然威远和龙场都是四川省内江市下属的县级市,但它们相互独立,属于银行间业务。另一个例子是福建省的晋江市和石狮市。这两个县级市都在地级市泉州的管辖范围内。然而,晋江农商和石狮农商也是独立银行,属于银行间业务。
省级信用社
虽然一个省级地区的大多数农业企业是以县级地区为基础的独立企业,但所有地区的农业企业一般都合作组建一个省级信用社。信用社对农业企业没有人事和财务管理权,其职能主要是发展和维护该省的农业信贷业务系统(毕竟,单独发展该系统太昂贵;然而,如果只是外包,就会有安全问题)
因此,一个省的农业贸易公司(农业信用合作社)基本上共享相同的操作系统。虽然是跨行的,但有些业务是可以处理的。然而,跨省是困难的。在正常情况下,跨省农业公司(农村信用社)不能办理除银行卡以外的其他业务,银行卡可以从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因为这种系统并不常见。
汇总
中国各地的农业银行和商业银行通常不一样。转账是一种银行间业务,不同于众所周知的中农公司对这些国家银行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