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防疫领导小组_泸溪县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3号通告

为保护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坚决打赢抗击新皇冠肺炎疫情的战斗,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禁止群众聚集活动组织或者参与聚众打牌赌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如果公职人员参加晚宴,年度绩效考核被直接列为“不合格”

2、必须报告疫情对从疫区来到泸州的人员,必须进行14天以上的医学隔离观察或独立选择肺炎核酸检测。公职人员接触疫区人员或确诊病例,不主动如实报告的,依法依规依纪从重处罚。

3、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任何人进入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任何人不服从管理或劝阻,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如果疫情的传播是由于自我控制不力造成的,应当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查处。

4、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以防疫控制为名干扰、阻碍企业、重点项目和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乡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驻泸州上级单位和村(社区)应当全面组织清扫、消毒、灭菌工作。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按规定和纪律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领导小组发出的通知继续有效。如与本通知有任何冲突,以本通知为准。

鲁西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2日

肺炎防疫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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