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没分割就离婚了_离婚协议不写财产分割有没有效,离婚协议的效力怎么认定?

对夫妻在关系破裂后想要离婚。最常见的方法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协商离婚协议的内容,然后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证书那么,如果离婚协议不包括财产分割,它是否有效?如何确定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网友咨询:离婚时,离婚协议有什么效果?

财产没分割就离婚了

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杜晓宇律师答: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离婚协议没有明确财产分割的内容,离婚协议不完整,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全部补充,否则不得申请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内地居民申请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我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申请离婚登记,除应当提供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和外国人还应签发自己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的一致意见。杜晓宇

律师分析:

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和协议,具有特殊性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具有平等主体的组织之间确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他法律的规定应适用于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协议。“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应受《婚姻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管辖,而不是受《合同法》的有关精神管辖上述两种观点都基于相同的理论基础,即以合同法相关原则的精神来处理婚姻纠纷。

离婚协议为无效协议或效力待定协议。本协议在条件满足时生效,否则不生效。

协议离婚应是有条件、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条件时才能生效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的附加条件是同意离婚。附带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只有在满足这两个条件时才会生效。当然,当一对夫妇签订离婚协议时,他们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不会像一般当事人那样清楚附加的条件和期限,但无论他们如何表达,离婚协议都应该体现这种精神。因此,在提起离婚诉讼时,离婚协议所附的条件和离婚协议所附的期限显然没有实现,因此不应具有法律效力。

199离婚协议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双方在主观和客观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离婚协议没有明确规定财产分割的内容,离婚协议不完整,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完整,否则不得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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