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企业恢复生产预案_加油中小企业!四川银保监局出台十二项举措支持企业恢复生产

为打赢防疫和控制战争,引导四川银行业和保险业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四川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局于2月11日发布12项措施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四川银监局要求四川银保行业高度重视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确保企业扩大生产能力,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力争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

疫情企业恢复生产预案

高度重视支持重点行业企业重返工作岗位和恢复生产

(1)提高政治立场,落实好政策。各银保机构要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实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防控疫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把打赢防疫和控制战争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忠实执行各项金融支持政策,用战时思维努力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履行初始任务,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未雨绸缪,及时作出判断,落实中央“六稳”政策要求,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胜利。

(2)继续增加信贷支持为支持地方政府抗击疫情防控战,有效应对疫情影响,银行业机构应切实履行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体责任,强化“三会一层”的市场约束,完善内部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支持实体经济的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安排,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确保政策落实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建立和完善操作性尽职调查豁免和容错纠错机制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制造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

(3)共同努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克服困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物流、交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的企业,特别是小微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银保机构要给予特别关注,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实行分类政策,提供救助。鼓励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民营企业增加专项信贷额度,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保证复工企业的资金需求,对因复工困难导致现金流不足的企业发放不少于3个月的贷款。各保险机构要主动加强企业保险服务的对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期内减免保费,延长保险期限或推迟保费支付时间。为提高风险承受能力,受疫情影响的新增逾期贷款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计算逾期时间时可扣除疫情期。

(4)关注小型和微型私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和政策援助各银行机构要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单户信贷1000万元以下的全能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努力提高信贷和中长期贷款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的支持力度,提高一级贷款利率。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小微民营企业,不得盲目撤贷、断贷或压贷。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私营企业的贷款将在抵达时进行审查和批准。根据实际情况,普惠公司将通过信贷重组、利息减免等方式,全力支持因疫情而无法正常运营并遇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

(5)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机构应根据LPR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通过实施优惠利率政策和降本利率,努力进一步降低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的综合成本,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力争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改善小微企业信贷审批和控制模式,提高信贷的响应、审批和发放效率,降低小微企业的申请成本。

全力支持防疫企业扩大生产能力

(6)大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资金需求各银保机构应结合有关部门公布的企业名单,主动联系本省从事科研、生产、购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防疫所需物资的企业,积极满足相关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鼓励向相关企业和员工提供更优惠的金融服务

(7)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专项和应急管理的原则,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供优质高效的防疫综合金融服务。快速审查快速贷款,以确保所有贷款都应发放。鼓励适当下调贷款利率,鼓励发放信贷,支持相关企业克服疫情影响。

(8)提供专项贷款展期担保各银行机构应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评估方法等措施,提高疫情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在本省从事科研、生产、购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其他防疫所需物资的企业,如在防疫期间贷款到期,银行机构应提供贷款展期的政策支持,确保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无缝衔接

充分发挥保险功能,适当扩大保险责任

(9)为一线防疫人员提供充分保障各保险机构应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为一线防控人员提供有针对性、高保障的保险产品和专业风险保障计划,以缓解他们抗击疫情的后顾之忧。鼓励向防疫一线人员捐赠保险,为其提供充分的保险保障。

(10)适当扩大责任范围,加大保护新皇冠肺炎患者的力度。各保险机构要从服务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优化现有产品理赔标准,适当扩大保险责任,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发挥保险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新皇冠肺炎客户购买的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取消等待期(观察期)、免赔额、定点医院等限制。支持将意外保险、疾病保险和其他产品的覆盖范围扩大到新皇冠肺炎等。鼓励使用互联网、手机应用等在线服务,以及提前支付保险福利等方式,有效实现全额补偿和快速补偿

合理安排营业场所持续加强金融服务保证

(11)保证金融服务顺畅各银保机构应合理安排营业网点数量,落实相关防疫措施,提供安全健康的服务环境,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有效确保在线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用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无偿向湖北疫区防疫专用账户捐赠或汇入防疫专项资金开辟防疫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为政府部门和防疫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紧急提款、资金划转等紧急金融服务。对于确实需要现场办理的防疫相关业务,网点应按照申请办理。

(12)优化防疫控制一线金融服务对于参与防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和政府工作人员,防疫期间任何逾期的个人贷款或信用卡透支均不得视为违约,也不得列入违约客户名单。对于新增的冠状肺炎感染人员、隔离人员、防治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暂缓安排住房抵押、信用卡等个人信用还款,直至全省本级反应结束;一级反应结束后三个月内,还款安排应根据相关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灵活调整。

红星记者杨斌

编辑邓郑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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