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型肺炎疫情动态_江苏省医保局、财政厅:做好新型肺炎救治保障

结-1月23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厅、省财政厅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立即转发了《国家医疗保险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确诊新型肺炎患者专项报销政策,切实落实“两个保证”,即: 确保患者不会因为费用问题而接受治疗,住院医院不会因为支付政策而接受治疗。

江苏省新型肺炎疫情动态

为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及时做好用药目录调整、基金支付、治疗报销等相关医疗保障工作,确保治疗工作顺利进行;对确诊为异地就医的患者,先治疗后结算,报销时不执行异地转异地就医支付比例核减规定;对确诊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的,可暂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于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部分资金可以预付,总预算指标可以及时调整,发生的相关治疗费用可以单独预算,确保所有患者都能及时得到治疗。

《通知》要求各地全面保证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临床供应对于防疫控制期间用于防护或临床使用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公立医院可以暂时离线搜索尚未链接到省级平台的品种,与企业协商采购价格以满足紧急临床需求,然后向当地市医保局备案。各地要立即启动国家防治计划,控制药品供应,督促生产经营企业组织供应,加强配送。

优化医疗保险支付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确保及时与医疗机构结算,并可预付部分资金给集中医院,以减轻医院提前支付的压力。及时调整相关医疗机构的总预算,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实行单独结算,不纳入医院总预算控制指标

据了解,为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属地责任,江苏各级卫生部门将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值班工作,确保节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加强与联防联控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疫情应对和治疗保障等工作的落实。(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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