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小区人员聚集_通化县公安局查处两起疫情期间非法聚集行为

近日,通化县公安局有效地加强了对各地的走访和宣传,深入调查,严厉打击非法活动,最大限度地防止病毒传播和公众聚集造成的交叉感染。2月3日,该局调查并处理了两次疫情期间的非法集会

2年3月3日晚,该局民警发现,晋江花园小区的一家超市和一家配送店聚集了许多人打麻将,一些聚集的人员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警方立即召集九名集合人员到警察局进行调查。

疫情期间小区人员聚集

经调查,一家超市的老板闫某和一家经销商店的老板王某,明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禁止聚集,但仍组织多人在自己的超市和经销商店聚集、打麻将,对疫情防控造成了负面影响。

县公安局,根据通化县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暂停县内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营业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对阎某、王某给予行政拘留5天,并处以200元罚款,对其他7名参加聚会、打麻将的人处以200元罚款。

防控疫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公众,当前疫情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公共场所有聚集活动时,不要走访、不要聚会、不吃饭、不要聚集、立即拨打110。

来源:蔡联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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