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服务上市公司_上市未满三年实控人离职 深交所要求宣亚国际说明离职原因

Digbei.com 2月14日报道,宣亚国际在实际控制人上市不到三年后离职,收到深交所的询证函。深交所要求其说明离开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原因。询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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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宣亚科技于2017年2月15日上市。实际控制人张秀兵、万莉莉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作出承诺:“如果公司自自愿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辞职,宣亚科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申请辞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自期满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宣布辞职的,自宣布辞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发行人的股份;如果自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宣布辞职,则自宣布辞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发行人的股份。”2019年11月16日,张秀兵、万莉莉辞去公司相关职务。

作为回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宣亚科技解释张秀兵和万莉莉在首次上市后3年内未对离开公司的股份转让做出承诺的原因,以及他们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与上述公开承诺一致。此外,请说明辞职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以及在上市3年后是否应按照辞职承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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