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发展_以改革力量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8年28日,市委书记、市综合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罗应光主持召开了市综合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深化改革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审议深化改革事项。市长

、市委综合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德华、市委副书记、市委综合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鲍明顺出席会议。

199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第九次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和省第四次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要求通过全面学习,抓住精髓,融会贯通,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广大董事和企业家的巨大热情,转化为新时期承担新责任、新举措的生动实践,用改革的力量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99会议强调,合理划分市级以下财政权力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证。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财力协调、地区均衡的市级以下财政关系,意义重大。会议要求提高认识并进行协调。通过实施《玉溪市基本公共服务区市级财政共同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进一步编织和紧固民生安全网,在共建共享中加强全市人民。

199会议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领域和亮点。今年我市321项改革任务中有78项是经济体制改革,任务艰巨。要注重统筹规划,把握“稳”与“进”的关系,注重自身建设,把握“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注重思维创新,把握“难”与“变”的关系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第一要务,推进全市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带动和带动其他领域的改革。

会议听取了关于优化玉溪市经营环境进展情况的汇报,强调要继续努力优化经营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到本部门的各种痛点、困难和堵塞问题,自觉开展监督工作,做好监督工作, 进一步做好优化经营环境的舆论宣传,让企业和群众真正看到市委、市政府在短时间内把握经营环境的决心和力量,不断擦亮玉溪一流经营环境的名片

199会议审议通过“玉溪市“一次到位”三年行动计划会议强调,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具有新时代的特点,是联系群众的天然桥梁和天然纽带,是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采取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动,增强责任感,坚持信访规律,强化源头预防,做好“一次最多走访”的信访工作

199会议审议通过了《红塔区社区工作者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和《红塔区村(社区)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学习制度》四项措施双方同意红塔区作为全市改革试点,开展两项工作。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部门协调,营造良好氛围。通过“职业保留、情感保留、适当待遇保留”,有效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能力要以村(社区)总党支部理论学习为突破口,深化思想认识,完善制度,注重学习实效,切实加强村(社区)总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理论武装的思想政治建设。

199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关于印发特殊群体、特殊群体和特殊成员的通知》、《新平县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方案(试行)》和《玉溪市贸促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玉溪日报记者李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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