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_山东各地发布防疫通告:村居实施封闭式管理,快递、外卖要无接触配送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6日讯面对疫情防控,山东各地下发通知,全面加强对各村(含村、社区、单位等)疫情的防控。)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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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1月5日下午,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城市肺炎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实施“十个统一”加强农村疫情防控的通知》,决定实施“十个统一”防控措施,全面加强农村(包括村、社区、社区、单位等)疫情防控。)

1。所有村民都应接受24小时封闭管理。该村居民应接受体温测试。未进行物业管理的,在电网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下,管理人员应进行登记备案。

2。不允许所有公民参观或聚集。他们外出时必须戴口罩。快递和外卖都是不联系的。

3、全省对外援助人员均首次主动向村内居民报告,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医学观察等措施

4、村民不准在封闭空间内举行训练、会议、娱乐、健身等聚集活动

5、不戴口罩不准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不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有村电梯等小型封闭场所每日实施预防性消毒

6,“红色事件”将被暂停,“白色事件”将被简化。

7、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在第一时间向村居民报告,必须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隐瞒、漏报、迟报

8、出租人应当落实租赁房屋管理的主要责任,主动向属地村报告房屋租赁情况

9、所有公民都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防疫规定,配合户籍检查,不得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和个人出行信息

10、违反防疫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从严从快处罚

青岛市:

目前,青岛市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每个人都有责任预防和控制疫情。为了做好防控工作,彻底切断病毒的传播,与时俱进,与疾病作斗争,打赢这场防疫战斗,青岛市防疫指挥部向全市宣布以下12项防控措施公告如下:

1。所有公民都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充分参与。外出时戴口罩,随时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杂物。不相信谣言,不散布谣言,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疫法规

2、不要参观,不要聚集,尽量不要外出提倡一个家庭成员出去为每个家庭购买生活资料。

3、严格管理全市各村、社区、单位,做到人员进出全部测温,出示有效证件,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快递应无联系交付,管理人员应登记备案。

4。市民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并首先向社区和村汇报。对于确诊病例,视情况对居民区、村组、居住单位实行封闭硬隔离不允许任何社区或村庄随意关闭或阻塞交通,也不允许任何人进出。

5、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湖北等重点地区的居住史、曾接触过重点地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必须自返回绿家隔离之日起14天内,原则上不得外出;凡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不按要求主动报告、故意隐瞒事实或拒绝配合有关部门调查隔离的,将采取限制性措施,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6、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通风消毒,进入人员应进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快递、送货和外卖应在无接触的情况下进行。

7,“红色事件”中止,“白色事件”简化,并须事先报社区和村备案召集集体聚餐和参加群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8、公民应自觉在所有公共场所佩戴口罩日常防护可以戴普通医用口罩。N95口罩首先被一线医务人员使用。不要随意扔掉用过的面具。撕裂或切割后,用塑料袋和保鲜袋密封,按分类要求放入垃圾桶。

9、实行租赁房屋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出租人应当及时、如实向社区和村里报告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如租赁房屋流行而不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出租人的责任

10、各企业应严格做好值班人员的健康调查工作,做好防护人员、材料的调配和工厂消毒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餐饮卫生管理,做好突发疾病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11、所有学生和家长应共同学习防疫知识,并开展家庭健康教育在收到开学通知之前,父母应该监督他们的孩子不要参加所有的聚会活动。如果有可疑症状,他们应该去看医生并及时通知学校。

12、全市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以身作则,带动家属和亲属积极参与防疫和控制工作,带动邻里自觉遵守防疫和控制的有关规定。

泰安市:

目前,泰安市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战,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村、社区、单位的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1。所有公民都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颁布的各项防疫条例,配合登记和检查,不相信谣言、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和个人出行等信息

2、全市所有村庄、社区和单位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所有进出人员均进行体温测量,并发放有效证件或证件。外国车辆和人员受到严格控制

3。对于有发烧、咳嗽和其他症状的居民,他们必须首先督促他们去看医生。居民应该首先向村庄和社区报告。对于确诊病例,应根据情况关闭村庄、社区和居住单元,并进行严格隔离。所有发现的密切接触者应采取集中和隔离的医学观察措施。

4、近14天有在外省居住史,特别是在湖北以外城市返回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接受定点集中隔离或入户隔离措施对不主动申报或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隔离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居民生活不需要的公共场所应当关闭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出入人员要测温,戴口罩快递和外卖应无接触交付。

6、加强城乡环卫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堆积垃圾和卫生死角,做好城乡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7,“红色事件”中止,“白色事件”简化并提前报村社备案。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和参加群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8、不参观、不聚集、尽量不出门,出门必须戴口罩除了特殊需求,建议每个家庭每两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购买日常用品。有条件的村庄和社区,实行集中采购和配送

9、落实出租房屋管理的主要责任,加强对承租人的管理和控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出租房屋发生疫情而不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出租房屋主要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10、单位、社区(村)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入口,以保证交通顺畅各居住区不得堵塞或占用消防通道,不得损坏消防基础设施,保证正常使用。已登记备案并发给通行证的人员不得重复登记。不妨碍本社区(社区、村)居民和住户的正常出入,身份准确,温度正常,无其他异常情况。

11、无物业区域由属地安排值班人员,实施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

12、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发挥领导作用,爱护家庭和亲属,积极参加防疫和控制工作,并带动邻居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日照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坚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所有公民和外来人员都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防疫和控制措施。

2。本市辖区内的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参加公众聚集活动,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掩口鼻,加强锻炼和健康饮食。如出现发热、气短、疲劳等症状,应立即报告当地社区(村),并按防疫部门的要求到最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3、所有村庄、社区和单位均应实行封闭管理,并严格执行出入境人员的温度检测和信息登记等措施。外来人员和车辆应严格控制,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4、从湖北省等重点疫区来本市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确诊为密切接触者的病例,外省籍归国人员,应主动到当地社区(村)、单位或宾馆登记,按照防控要求接受集中隔离、入户隔离等措施上述人员不得隐瞒行程或欺骗调查和跟踪人员。凡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或拒绝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从湖北省和其他重点地区了解到的本市疫情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本地从本省返回的人员,应及时向社区(村)报告,不得故意隐瞒

6、落实租赁住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者的管理和控制,及时上报,如租赁住房暴发而不及时上报,将依法追究租赁住房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7、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用人单位应对进入本单位的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教育,并督促需要健康观察的人员积极联系当地卫生服务部门落实相关要求

8。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领导作用,爱护家庭和亲属,积极参加防疫工作,督促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公布。

闪电记者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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