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肺炎防控指挥部_安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安福县新关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

2020第5号

为切实落实“外来防控投入”要求,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战。关于控制重点外来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1。从湖北省、新余市、鄱阳县、凤城市、南昌市青山湖区(含高新区)等疫情高危地区返回县的人员,应在返回县后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其最近14天的逗留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并主动进行不少于14天的家庭隔离。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应当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鼓励城乡居民相互监督,积极提供从湖北省新余市、鄱阳县、凤城市、南昌市青山湖区(含高新区)等高疫情风险地区返回县城的人员信息。经核实,根据2020年2月12日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奖励为防疫和控制工作提供线索人员的公告》,给予奖励

3、对上述地区的亲属来县返回的人员未主动报告,对上述地区来县返回的人员提供庇护而未主动报告,对机关、企业、干部和职工有知识而未主动报告等,将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4。出租屋业主应掌握住户基本情况,首先向村(社区)报告住户相关信息,并协助村(社区)按照防疫要求控制住户。如果业主未能报告,且未能对租户进行管理和控制,将依法追究业主的责任。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经营酒店服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福县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99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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