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被隔离工资怎么算_被隔离期间算旷工吗?工资怎么算?答案都在这儿


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何支付工作费用?隔离期算不算旷工?北京市律师协会29日发布了由专家律师起草的《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法律知识五十题》,内容涉及疫情防控、隔离治疗引发的劳动争议、市场监管、医疗机构和政府责任等法律问题。选出十个群众关心或与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1、如何保证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的生命?如何支付工作费用?隔离期算不算旷工?

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为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检疫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其所在单位在检疫期间不得停止支付工作报酬。

对于新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患者和与新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和医学观察排除患者或病原携带者后,隔离和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和福利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旷工不能作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2。工人被诊断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后,隔离治疗的时间是否计入医疗期间?

对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因病情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享受医疗期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受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企业职工因病停止工作、治疗和休息的,享受医疗期间待遇。在医疗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或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此外,工人有权根据其工作年限享受3至24个月的医疗期,特殊疾病的医疗期有单独的规定。

疫情期间被隔离工资怎么算

3,如何处理工人因疫情而被隔离和无法及时返回北京的情况?

对因疫情未及时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优先安排职工年休假。其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但未满20年的,年假为10天。对于那些已经完成20年的人,年假是15天。工人在年假期间享有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如果工人长时间没有返回工作岗位,企业可与工人协商后安排工人等待岗位。等候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70%的标准支付基本生活费

员工出差执行工作任务,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北京的,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企业可以实行集中作息,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受疫情影响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实行轮换和休息

4年,因肺炎防治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而死亡,是工伤吗?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疫情现场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人员,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补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委员会于2020年1月23日发布《关于医疗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保护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函[2020[11]号),明确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 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死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视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影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对他人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调查、检查、采样采集、传染病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传染病传播和流行,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6年,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的,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妨碍传染病和其他灾害预防控制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人身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7、对阻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应如何制裁?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关于办理妨碍传染病和其他灾害预防控制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编造与传染病和其他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故意传播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编造或者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8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妨碍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防控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防控期间违反国家市场经营和价格管理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9年,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传染病防治人体健康保护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和医疗卫生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妨碍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及其他灾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及其他灾害期间,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生产不符合保护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和医疗卫生材料。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用于预防和治疗传染病的医疗器械和医疗卫生材料,不具备保护和治疗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罪论处,依法从重处罚。

1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不负责任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传播或传播传染病,该如何处罚?

《刑法》第409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阻碍传染病突发和其他灾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在传染病突发和其他灾害防治期间,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工作人员, 或者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或者不属于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 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为国家对突发传染病和其他灾害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后刑法第409条规定的“严重”。

(1)对于发生过突发传染病等灾害的地区,或者对于突发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突发传染病患者,未按照《突发传染病等灾害防治标准》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和治疗工作,或者采取不适当的防控措施,导致感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恶化的;

(2)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指使、指使或者强迫他人隐瞒、迟报、谎报疫情或者灾情,导致感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或者灾情加重的;

(3)拒绝执行突发传染病和其他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和命令,导致感染范围扩大或疫情或灾情加重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本文来源:“参考信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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