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年前工资_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怎么发?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公共机构员工在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领取工资

通知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将对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任务重、风险高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的基数。

有关单位要倾向于敢于承担、勇于承担、超时工作的一线人员,特别是那些在内部分配中成绩突出的人员。

通知明确规定,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新型冠状病毒密切接触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在其隔离治疗期或医学观察期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所属单位作为护理人员对待。

199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政策,确保落实到位,增强政策效果,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来源:官方网站

责任: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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