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_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河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现状,漯河市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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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通知, 为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进口”的要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城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研究决定,从2月6日起,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将实行疫情控制。 公告如下:

1。将实施封闭式管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只有一个出入口,视情况设置应急通道和安排值班

2、执行值班检查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出入口设立防控检查服务点。他们将一天24小时值班,每次进入都会接受检查。将严格执行信息登记、车辆消毒和温度测量。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任何发烧或疑似症状将及时报告,并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处理。对于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社区干部、社区警察和志愿者将组成专门小组落实防控措施。

3、严格的人员控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优先实施网络服务(处室),并对外来人员实行预约参观和登记管理制度。村(社区)应严格控制其人员。非村、社区人员和车辆不得因非工作需要进入村(社区)。常住、出租和暂住人员持相关证件到防控检查服务点备案后,方可进出村(社区)。所有居民“不需要也不出门”,每个家庭可以指派一名家庭成员每两天去购物,购买生活必需的材料;除防疫、公共设施运行、公共生活保障等工作需要外,工作人员不得外出。他们必须持有单位证书,登记和测量体温,以便出入工作场所。不允许外卖和快递人员进入,可在接入通道进行非接触式交接。从外地返回村(社区)的,由村(社区)严格管理,责任人明确。他们应被要求呆在家里,隔离观察14天。

4、避免人员聚集村(社区)应安排专人巡逻和管理,劝阻居民来访和聚集,禁止4人以上(含4人)在公共场所聚集一旦发现,巡逻经理应立即劝说其离开,如不服,应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村(社区)内居民生活不需要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5、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功能区、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遵守控制措施,减少户外活动,充分动员群众自觉留在家中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控制措施的全面落实。

6、依法从严控制对拒不听管理人员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参与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追究责任。

控制释放时间,再次通知

| 2-2020年2月5日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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