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热门诊定点医院_紧急通知!今起南安设7家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其他卫生院暂停接诊发热病人

今天,南安市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医疗救治组发布消息:泉州市广前医院、南安市医院、中医院、海都医院、南桥医院、红来中心医院、杜英中心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以下简称“7家发热门诊机构”)被确认为南安市发热病人接待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从2月15日起关闭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发热门诊根据南安市卫生局发布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划与设置》,

四川发热门诊定点医院

记者了解到,关闭发热门诊的医院有:梅西、柳城、梅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田、夏梅、丰州、眉山、罗东、九都、乐峰、襄阳、康美、盛鑫、莲仓、官桥、码头、金涛、眉山、彭华、红梅、祥云等(2005年)有7家定点医院

家,其中

1家。泉州广黔医院

负责接收发热病人,包括梅山、罗东、九都、乐丰、襄阳。

2。南安医院

负责接待梅西、柳城、东田、夏梅、丰州等发热病人;

3。南安中医医院

负责接收发热患者,包括康美、盛鑫、美林、伦仓。

4。南安海都医院

负责治疗水头、关桥、石井等发热病人。

5。南安南桥医院

负责接待石山、码头、金涛、眉山、鹏化等发热病人;

6。南安红泽中心医院

承担红泽、红梅等发热患者的治疗;

7。南安杜英中心医院

承担杜英、祥云等发热患者的治疗

友好提醒:

发热患者必须到指定医院就诊!请告诉对方!你也可以去其他指定医院的发烧诊所。所有诊所严禁扣留发烧和咳嗽病人。

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

应急指挥部防疫和医疗救治组转发

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工作的通知

党委(工作委员会)、人民政府(办公室)、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福建省卫生保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治疗新皇冠肺炎的通知》(闽卫综发明[2020)第142号)现转发给你们。 结合泉州市急救指挥部医疗救治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四速”、“四早”、“四集中”防控策略,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务必立即将它们放置到位

1、确定发热门诊机构,落实整改措施经新冠状病毒城肺炎感染应急指挥部防疫医疗队研究,决定将泉州广前医院、南安市医院、中医院、海都医院、南桥医院、红来中心医院、杜英中心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以下简称“7家发热门诊机构”)确定为我市发热患者接待机构,并明确了各发热门诊机构的接待范围(详见附件)七级发热门诊机构应立即开展发热门诊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执行新皇冠肺炎发热门诊设置标准,严格规范发热患者的接收、检查和治疗流程,同时做好后期消毒工作。经自查,发热门诊不完全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要立即整改,指定专人负责,从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接收发热患者2月15日,除7家发热门诊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关闭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发热门诊

2、加强监督指导,规范发热门诊设置新冠状病毒城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应急指挥部近期将组织一个督导小组,对7家发热门诊进行指导和检查,纠正和规范各机构发热门诊的设置。同时,我市将公开公布7家发热门诊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及时协调分配其他医疗机构的业务骨干到发热门诊,每个发热门诊应安排足够的人员24小时值班。由于发热门诊的排队问题,发热病人不得到处转诊。

3、落实“八严”,规范医疗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省卫生委提出的“八严”要求,如严格规范发热门诊、严格落实首诊责任、严格执行转诊制度、严格预防医院感染、严格确定确诊(疑似)患者、严格执行诊疗计划、严格规范排放管理、严格处置医疗废物等。重点是落实省应对新诊断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科研院团提出的“四快”要求(即分流要快、隔离要快、诊断要快、治疗要快),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诊断肺炎的治疗

(1)严格规范发热门诊患者七级发热门诊机构应严格执行新皇冠肺炎发热门诊的设置标准,设置在远离门诊和急诊科的独立区域,并设置特殊的检查和检查通道,不得与普通患者共用。要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收和筛查流程,实行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在有多台CT机的地方,一台CT机专门用于检测可疑病人,以确保“特种人员专用飞机”;如果只有一台CT机,就要进行“一人一检一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应立即隔离观察,并根据进一步检查进行后续转诊。所有病人和陪同人员在参观医院时必须戴口罩。

(2)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决落实首诊负责制。没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在医院出入口设置预检分诊和温度检测点,并进行登记。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不得因隔离控制不力而搪塞、拒绝诊断、漏诊或延误患者治疗或传播疫情。辖区内关闭发热门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中心(室)、诊所、门诊部和其他民营医疗机构,应立即登记接收发热病人,按照预筛选和分诊的相关要求,指定专人陪同,并严格按照“一人一车”专用车辆将发热病人转移到7家发热门诊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允许,他们不得留在医院接受治疗,不得将病人单独留下,也不得让病人到其他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或随意转移病人。

(3)严格执行转诊制度一旦在7个发热门诊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隔离观察,并向市卫生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经批准后,应通过“专用车辆”及时运送到指定医院进行隔离观察或治疗,以防止因医疗而延误治疗和传染给他人。运输路线应按照距离最短、与人员接触最少的原则进行,以尽量减少疑似和确诊患者在社会上的停留时间和疫情传播机会。

(4)严格预防医院感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非隔离病房、观察病房楼或病房出入口应实行门禁管理,设置测温点,进出病房的人员应接受温度检测。为了促进无人陪伴病房的发展,只允许为那些在流行病期间确实需要陪伴的人安排一名固定的陪伴人员,而且必须每天监测体温和症状。探视人员应严格限制,进入住院部(病房)探视时必须实行实名制登记,个人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和有效保护应使用登记卡。严禁住院病人、随行人员及其家属在病房内自由走动。要加强对护理人员、保安人员、清洁工、食堂等后勤人员的管理,做好相关知识培训和个人防护,对重点疫区进入人员要严格执行14天隔离观察措施,连续在岗人员应进行日常体温监测并加强健康管理

(5)严格确定确诊和疑似患者对于疑似患者,7家发热门诊机构在接到第一时间(2小时内)组织住院专家会诊,并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必要时组织市级专家会诊,确定是否为疑似病例如果确定为疑似病例,市疾控中心应立即进行流量调整并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为阴性,患者仍需隔离治疗14天,不得转到普通病房或家庭治疗。治疗期间,从不同部位(鼻咽、下呼吸道等)采集样本。)可以被收集起来,以便在必要时进行多次核算和测试。如果我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或疑似阳性),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并立即将样本送至泉州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查,阳性结果应立即报告泉州市卫生委员会进行确认,确诊病例的启动程序应转移至泉州市指定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6)严格执行诊疗计划光明医院、城市医院等应参照最新版本的诊疗方案,结合临床实际,及时给予抗病毒治疗、有效氧疗、呼吸支持、提高免疫力等对症治疗,其他医疗机构应参照执行应重视老年患者和基础疾病患者的治疗,并应及时组织多学科咨询加强重症患者治疗管理,按照“一人一案”制定并不断优化诊疗方案必要时,向泉州新关肺炎远程指导中心申请远程会诊,并严格执行泉州市专家会诊意见我们应该中西医并重,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重视中医药的作用,提高治疗效果

(7)严格规范排放管理符合出院标准并从泉州市指定医院出院的患者,由患者所在乡镇(街道)医疗机构负责运送回家。根据《预防家庭聚集性感染健康保护手册》和医生对患者出院随访的建议,积极协调乡镇(街道)和社区(村)落实出院患者14天家庭隔离观察的要求。在家隔离观察期间,要“一人一室”,戴口罩,减少与家人的接触,防止隐性带菌者感染家人。如果出院病人的生活条件达不到上述要求,应报告社区(村)协调解决。

(8)医疗废物的严格处置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强化主体责任,实行医疗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新皇冠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必须按照传染病医疗废物标准进行包装、收集、运输、储存、移交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和感染。确诊或者疑似病例产生的传染性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集中隔离点和观察点产生的医疗废物、生活废物和污水也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处理

4、开展专项监督,加强监督管理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要认真控制上述八项措施的要求,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门诊部、体检机构、医疗美容机构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覆盖整个医疗卫生行业和所有环节。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设立发热门诊、非法治疗发热病人的,应立即责令关闭;相关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五、落实医疗机构主要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党政领导应是本单位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他们应该负责保护土壤,负责保护土壤,并负责保护土壤。他们应特别注意关键部门的标准制定和管理,如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要把省卫生委提出的医疗机构“八严”要求落实到位,所有人员培训到位并上墙;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的治疗知识和控制意识知识的培训,做好治疗物资的筹措和应急预案的完善预防、控制和治疗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和医院感染的,将启动反向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

南安市

急救指挥部防疫控制与医疗救治组

2年2月14日020

编辑: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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