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市场监管检查_贵州强化市场监管 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2年4月4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二批疫情防控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桐梓县一家药店将面临50万元的罚款,因为它将一次性医用口罩的销售价格从5元提高到40元。安然县的一家药店也将因抬高口罩价格而被罚款50万元。

这是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新型冠状病毒市场监管体系的缩影,依法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口罩、药品、粮食、猪肉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秩序。

疫情是秩序,防疫是责任。我省的防疫战争一开始,省市场监督局就立即开始了战斗。按照省委、省政府“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全面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要求,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提高政治地位,强化责任,加强执法办案,全面维护秩序,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1年22日,在中共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研究部署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二天,省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全面维护市场稳定同日,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医用口罩、药品等商品专项市场监管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违规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的实施注重抓事实,抓细节该省的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并通过采访警告重点企业。1月23日,省市场监管局采访了9家大型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发出了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的信号,并明确告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向广大经营户传递省局的声音,召开了50多次价格稳定警示会,发出了2万多封价格警示函。省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者主动公布与防疫有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公布、警告广大经营者不得利用公共卫生和安全突发事件,捏造、散布价格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除标价外,不准提高售出商品的价格,不准收取任何不明费用;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省私营企业协会)和省消费者协会向全省经营者发出倡议,“不得利用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牟取不义之财”;加强市场价格检查春节期间,该省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没有休息一天。他们每天上街检查农产品市场、超市、药店、餐馆等经营场所,提醒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开展稳定价格宣传。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张锡光单独承担了对莲花大井农贸市场和大雁农贸市场的检查任务。他每天都带着一个小喇叭,一边检查一边做手机宣传,还制作视频上传摇摆乐,以便更广泛地宣传。在全省的市场监管体系中,像张喜光这样的执法人员在千千共有1亿人。据统计,1月23日至2月3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派出22000多名价格执法人员,对21000多个各类市场主体进行了检查。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做到违法必究1月23日以来,共受理价格投诉722件,处理价格公开意见722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5件。1月29日,首批5起疫情防控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件被公布,其中价格违法案件3起。其中,余庆县奥溪镇元康药店哄抬口罩价格,被罚款28.8万元。在2月4日公布的第二批6起典型案例中,价格违规案例又增加了4起,2家药店被处以50万元的高额罚款。

将预防和攻击结合在一起。在全省市场监管体系的努力下,全省市场价格处于全面控制之下。市场调查显示,目前,除了因供求因素大幅上涨的医用口罩和猪肉价格外,与防疫和控制相关的药品以及大米、面粉、菜籽油、食盐、蔬菜等重要商品的价格保持稳定。

维护价格稳定和维护市场秩序,只有在未完成时省市场监管局告诉价格违法者,任何人谁敢提高价格和寻求不公正的收益将受到严厉惩罚。并明确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市场监管体系不会改变其全面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决心,其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不会改变,一经查实,执法方向的严格和从重处理将不会改变。广大经营者应兼顾社会责任和企业利益,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公共卫生和安全突发事件编造或传播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和囤积商品,不得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超标价提价销售商品。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也呼吁消费者积极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立即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记者龚觉瑞,钱丰通讯员)

编辑: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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