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和湘电集团_受骗损失或达去年净利三成,湘电股份未及时披露被通报批评

中信经纬客户,12月16日,湘潭电气有限公司宣布,公司董事长周建军、董事会秘书李怡文因未及时披露重大损失被通报批评上交所拘留。

根据湘潭电气有限公司披露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决定》,经调查,2019年7月1日,湘潭电气有限公司下属的湘潭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贸易公司”)宣布,该交易对手涉嫌参与国际贸易公司开展的多项纸浆交易业务的合同欺诈。经核实,国际贸易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向湘电公司报告,对方纸浆库存仓库经理失去联系,无法提取货物。湘潭电气有限公司在同一天咨询了公安机关并向警方报案。5月27日,该公司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

经湘潭电气公司自查,该诈骗案涉及合同总金额3.7亿元。国际贸易公司签发的3.7亿元信用证已全部贴现,面临追索和付款责任的风险。此外,国贸中心还有总计1.9亿元的货物仍存放在涉嫌欺诈者控制的仓库中,无法收回。国贸中心可能因此遭受的总损失为5.6亿元。上述合同欺诈可能给湘潭电气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占湘潭电气有限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29.29%,达到应披露的标准。湘电股份获悉发生欺诈行为后,应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上述事项但是,湘电股份在2019年7月1日前不会披露相关公告,重大风险信息披露不及时。

湘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发生可能导致重大损失,这将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高度关注,并可能对湘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价和投资者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重大风险情况发生后,湘电股份应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但是,湘潭电气公司没有及时披露重大损失,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主席的周建军作为湘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的李怡文作为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尽职尽责,应对湘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责。

鉴于上述违法事实和情况,上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及时被任命为湘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周建军和时任董事会秘书的李怡文进行通报批评。(中信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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