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公司会发工资吗_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B19以上版本)

6。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公平合理地确定。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同时,公司进一步降低成本,防范风险,实现双赢。预期的日常关联方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依赖关联方,不会影响公司继续经营的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童渊运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33证券简称:童渊运通公告编号:Pro 2019-018

可转换债券代码:110046可转换债券简称:童渊可转换债券

童渊运通有限公司公告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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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授权金额的重要内容:公司计划将自己不超过40亿元的闲置资金用于投资和财务管理。40亿元的财务管理金额可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

●财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童渊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自有资金投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动用不超过4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融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概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和财务管理,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包括子公司)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其股东争取更好的财务回报。

2。投资理财方式及金额:

(1)投资理财是指公司以获取财务利益为目的,将货币资金投资于各种金融资产。其主要方法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经纪理财产品等。

(2)公司计划将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40亿元用于投资和财务管理。40亿元的财务管理限额可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4。资金来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资和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理财产品和签订相关协议等。

2。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其股东寻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3。投融资风险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负责投融资的具体实施。公司财务部将根据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积极落实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资金使用和收入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各项投资的进展,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针对可能影响公司资本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和财务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融资的议案》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融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确保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和财务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水平。

3。公司制定了健全、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和制度,并成立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小组,全面确保投资和财务管理资金的安全。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应使用其不超过40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投资和财务管理。

特此公告

童渊运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33证券简称:童渊运通公告号。:Pro 2019-019

童渊快递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童渊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童渊运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激励计划》)和《童渊运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激励计划》),本公司拟回购和注销第一、第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实施第一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童渊运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事先批准意见并同意独立意见

2017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童渊运通有限公司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宜。监事会审查了激励目标清单,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的独立意见。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关于童渊运通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期的法律意见书》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5日,本公司独立董事何伟平就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表决权

2017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童渊运通有限公司第一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7年1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一致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再次审议了激励目标清单。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关于调整和授予童渊运通有限公司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17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公司第一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已经完成

2018年3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提案发表了一致的独立意见。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回购和注销童渊运通有限公司第一次有限股份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提案发表了一致和独立的意见。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出具《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回购和注销童渊运通有限公司第一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提案发表了一致的独立意见。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关于童渊运通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一致和独立的意见。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出具《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关于童渊运通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提案发表了一致和独立的意见。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回购和注销童渊运通有限公司第一次有限股份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12月2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转让登记确认书。第一阶段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已转入本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取消将于2018年12月28日完成

2019年1月1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转让登记确认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转入本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于2019年1月18日注销

(二)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2018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童渊运通有限公司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其摘要及相关事宜。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事先批准意见并同意独立意见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关于童渊运通有限公司第二次有限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自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3日,本公司独立董事何伟平就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表决权。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童渊运通有限公司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8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人数和拟授予人数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一致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再次审议了受鼓励人员名单。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关于调整和授予童渊运通有限公司第二次有限股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公司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已经完成

2018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提案发表了一致的独立意见。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关于童渊运通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一致和独立的意见。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关于童渊运通有限公司第二次有限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和注销已授予的有限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提案发表了一致和独立的意见。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都律师事务所关于童渊运通有限公司第二次有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份回购及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第二个激励计划规定授予692.7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次授予584.3万股,保留649,300股。保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股东大会批准后的2018年12月31日前明确。在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后,公司应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在指定网站上披露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激励计划第二阶段保留的649,300股限制性股票没有明确的激励目标,保留权益已到期。

2019年1月1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转让登记确认书》,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转入本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于2019年1月18日注销

2。根据公司“第一次激励计划”和“第二次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与激励目标之间变化的处理”第二节,公司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1)取消回购

的原因、数量和价格。激励对象个人情况的变化:董事会可以决定不解除对已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销售限制,但由于辞职、劳动合同到期、解聘等原因,在计划发生之日仍未解除的,公司应按授予的价格回购和注销限制性股票。

,其中公司一期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沈、、毛永斌、曾松、张丹杰因辞职未能满足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并取消所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该公司计划回购和取消42328只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9.45元。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为、瞿、、阚道坤、蓝刚、陈伟、阿玉顺。由于其辞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并取消所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该公司计划回购和取消185,052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8.43元。

(2)回购资金总额及其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1,959,987.96元,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3。本次回购取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预计为

单位:

公司以前的回购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仍在处理中。本次回购完成并取消之前的回购后,公司股份总数将从2,828,454,385股变更为2,828,120,159股

4。本次回购取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取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5。独立董事意见经

公司独立董事核实,本次回购取消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回购取消已授予公司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童渊运通公司第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童渊快递有限公司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下回购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

6。回购取消计划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和取消激励对象尚未取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本次回购的取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并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注销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将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童渊运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33证券简称:童渊运通公告号。:临2019-020

童渊运通有限公司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及注销

|债权人通知

1。通知债权人理由

童渊运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和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议案》)

根据回购方案,第一阶段公司将授予42,328股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45元/股回购解禁部分,第二阶段将授予185,052股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43元/股回购解禁部分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股份。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已授予106,846股(以下简称“先前回购”)尚未解锁的第一和第二限制性股份,用于本公司将被回购和取消的部分。它仍在处理过程中。本次回购完成并取消之前的回购后,公司股份总数将从2,828,454,385股变更为2,828,120,159股。具体变化如下:

单位:

2股。债权人应了解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中公司部分限制性股份的取消将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债权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回购取消将继续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以凭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等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是法人的,应当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债权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携带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债权申报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旭路3029弄18号

2,申报时间:2019年4月18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陈珍珍

4,联系电话:021-69213602

5,传真号码:021-59832913

童渊运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33证券简称:童渊运通公告号。:临2019-022

童渊快递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对象名称:童渊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童渊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公司拟向童渊有限公司增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5,933元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增资人民币2,778,774,102.92元;用自有资金增资2,830,801,821.76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童渊运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童渊有限公司增资。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处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并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逐步实施增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本次增资计划概述

童渊有限公司是公司经营和增资投资项目建设的主体。为及时满足相关融资和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增强资本实力,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公司拟向童渊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自有资本合计人民币5,939,029,894.09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559,837,036.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379,192,858.09元。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童渊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2016年9月11日中国证监会批准大连大洋创世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童渊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大连大洋创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大洋创世”)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经评估确认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现金支付对价出售给上海童渊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上海云峰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峰新创”)、蛟龙集团和云峰新创同时,原大洋创世通过向童渊快递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的方式,购买了童渊快递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原大洋创世向特定目标私募发行新股不超过224,390,24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10.25元(除权除息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为229999990.75元。扣除交易相关费用2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97999990.75元以上资金已于2016年9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新包惠字[2016年第1162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门的账户存储系统。

根据《关于出售主要资产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及关联交易的报告(修订版)》,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10,000.00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未使用配套资金及募集配套资金产生的部分财务收益和利息收入共计329,453,969.41元,公司拟利用这些资金向童渊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童渊运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发[2018]1473号)批准。该公司已公开发行了3650万可转换公司债券,每种面值为1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6,38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新包惠字[2018年第159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门的账户存储系统。

根据童渊运通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10,000.00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未使用资金总额及募集的部分财务和利息收入

3。增资目标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童渊运通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或自然人控股)

3。法定代表人:俞惠娇

4。注册资本:26。1,834,305,000元

5。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胥路3029号18巷

6号。经营范围:国内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一般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汽车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出版等物流技术和信息技术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童渊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前后公司持有100%股权。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4。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通过增资或童渊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其他形式投资于童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的资金,以促进募集资金和投资项目的建设,满足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和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没有发生变化,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标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童渊有限公司的资本,可以增强童渊有限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其财务结构,符合公司的战略投资计划和长远利益。

童渊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增资不会引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本次增资

的后续安排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在童渊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配套资金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开立专项资金募集账户,将本次募集资金存入相应的资金募集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资金募集监管银行和童渊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金募集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处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并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逐步实施增资。

本次增资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童渊运通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增强全资子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本次增资符合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其他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应使用募集的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增加资本。

特此公告

童渊快递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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