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外地员工隔离_郑州发布20号通告!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员工复岗

郑州市新关区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20号)

为协调疫情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满足企业复工生产的需要,保障职工安全方便返回工作岗位,现就企业复工生产和职工返回工作岗位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疫情情况,金水、二七、中原、莞城、惠济和郑东新区的企业可与市防控办16号通知中规定的疫情轻微地区的企业同时恢复工作和生产(我市规定的负面名单行业除外)。具备复工生产条件的企业,在向当地县(市、区)和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后,可以复工生产。

2、员工返岗

(1)员工返岗郑州地区企业可以直接为其办理返程手续。

(2)省内外低疫情风险员工复工企业凭员工提供的《个人健康承诺书》为员工办理返岗手续。

(3)省内外有一般疫情风险的员工复工企业凭员工提供的《个人健康承诺书》和员工所在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出具的《新皇冠肺炎健康申报单》,为员工办理返岗手续。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直辖市职工返回郑工作的,适用本规定

(4)人员返回本省其他地区工作企业应根据员工提供的“个人健康承诺书”和所在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出具的“新皇冠肺炎健康申报单”,为在家隔离或集中隔离14天且无异常情况的员工办理返岗手续。集中隔离的费用由县(市、区)和用人企业承担凡在湖北省范围内返回郑工作岗位的员工,均按上述规定执行,并在返回岗位后实行集中隔离。

河南省各地疫情风险等级以省级相关部门划分为准

3、服务保障在

防疫控制期内,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将采用“企业-居民”点对点班车服务,为返乡员工提供免费交通保障市交通局负责办理《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期间员工复工租车许可证》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对企业和职工的监督和抽查工作。

4。责任落实

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职工返乡工作。主动联系、加强监管、强化服务,帮助返乡员工办理《新皇冠肺炎健康申报单》,为返乡员工安全便捷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复工复产企业对本企业及其职工的防疫工作负主要责任,并应如实提交《企业防疫工作承诺书》,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乡职工的交通、流行病学调查、防疫和控制工作

返乡职工在返乡工作过程中应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如实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并对承诺的后果负责

以前的规定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在另行通知之前,本通知可能会有所更改。特此宣布电话。:0371-67185696

郑州市新关区肺炎防疫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年2月19日020

责任编辑: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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