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级响应_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四川出台八项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级响应

根据《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我省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级应对措施》,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以协调各方全力应对疫情

●全面落实响应要求

●全面落实传染源管理

●全面落实医疗救治

●全面落实公共场所监测检测

●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全面及时发布信息

●全面落实物资保障储备

●全面实施联防联控

全面实施响应要求

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条例》等规定,采取与一级响应相对应的措施,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响应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防控法规和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全力支持和配合,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br>

全面实施传染源管理

全面调查潜在传染源,推动网关向前发展,加强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患者监测报告,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网格管理方法,全面准确地滚动查找传染源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严格隔离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对于留在观察室和密切接触者,应全部集中在单间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对疫情较严重的场所,必要时应坚决采取隔离或封闭措施。< br>

全面实施医疗救治

实施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严格执行首诊责任制,优化防治流程(分流分流分流、无缝转诊患者),将患者集中在指定医院,组织优秀的专家团队进行救治,加强有效的药物和设备保障,全力救治患者我们将对医务人员实施最彻底的安全防护措施,全面阻断医院内的传播途径,严格执行各项预防医院感染的措施。< br>

在公共场所全面实施监控和检测

严格检测进入四川的车辆和人员,实施省际边境口岸车辆人员控制,在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码头、酒店等重点场所全面实施温度测量等工作立即停止在有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共场所和村庄(社区)的聚集活动,停止在中小学和培训机构的补救培训。

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

应组织公共卫生专家和传染病防治专家解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载体和社会宣传手段,实施最全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防治专业培训,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br>

全面及时发布信息

全面实施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公开发布信息完善舆论监督、举报和处理机制,科学释疑,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打击谣言传播。< br>

全面落实

物资保障储备,加强负压救护车、负压病房、治疗药物、医疗器械、检测试剂、消毒设备等各种物资的准备工作。,创造条件,扩大生产能力,并保证口罩和护目镜等防护设备的生产和供应。确保日用品和其他商品的供应,稳定物价,防止抢劫动员全省科研机构开展基础、临床和公共卫生研究,做好制剂和疫苗的研发工作< br>

全面实施联合防控

定期咨询和分析疫情趋势,商定防控政策、应对计划和主要措施加强信息交流和措施互动,迅速形成联合防控力量特别是要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联合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湖北返乡农民工的调查、登记和跟踪工作,对身体不适和疑似症状的农民工立即启动相应的处置措施。应该建议尚未返回湖北工作的四川工人不要回家或外出。暂停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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