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复工复产通知_关于复工复产,黑龙江发布通知!

黑龙江省工业运行应急保护特别类22日发布通知,要求采取划分、分类、分级的方法,有序推进全省工业企业恢复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确定的低风险县(市、区)、中等风险县(市、区)和高风险县(市、区)名单,对“城乡经营、防疫控制、民生、农牧业生产、保增长”所需的五类企业进行划分、分类和控制。

清除“三个区域”标准亮点“五个必要”

◆低风险区域。按照“防外进”战略,应实施以下措施,全面组织工业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

1。一旦承诺得到履行,立即恢复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拟恢复生产的企业只需在恢复生产前,向企业所在地的特种工业作业应急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特种班组”)提交《防疫承诺书》和《恢复生产备案表》进行登记备案即可。复工后,有关部门应派人员检查企业防疫主要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复工情况

2。建立企业投诉热线省市两级的特殊班设立投诉热线并向公众公布。企业可以通过热线投诉当地恢复工作和生产的备案和批准行动,如设定条件、检查和审查、封存和签署。特殊班应及时受理投诉并坚决予以纠正。

3。建立定期通知机制省级专业班对被监管工业企业名单进行分类细化,实时掌握并定期向县(市、区)被监管工业企业通报复工和恢复生产进展情况,复工率低的区域专业班应做出说明。

4。畅通应急服务渠道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专业课的作用。通过企业重返工作岗位和恢复生产的平台和热线,广泛收集企业涉及员工重返工作岗位、物流运输、防疫控制、减负降本的需求。各级专业课和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及时索赔、解决和反馈。

5。督促企业防止外来投入督促企业落实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关闭企业大门,管好业务人员,组织员工,特别是从外地回来的员工,使用“龙江卫生编码”作为电子出入境证件,实行明码准入。按照《企事业单位预防和控制复工再生产暴发的指导意见》落实相关措施做好防疫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

中等风险地区,在低风险地区采取投诉、通报、服务和进口预防等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按照“进口预防和内部防扩散”战略,进一步实施以下措施,重点抓好“城乡经营、防疫控制、民生、农牧业生产、保增长”五类企业,有序组织工业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1。可以开始实施归档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工业企业因防疫和控制而恢复生产的审批程序将取消,恢复生产将改为备案制。企业只需提前向当地专班提交防疫计划和复工复产记录表,专班将责成有关部门检查并报当地防控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工复产。

2。精细网格管理属地政府可以将辖区内的乡镇、街道、公园等区域划分为网格单元,并根据低风险区域对有条件的区域采取防控措施,促进相关企业加快恢复工作和生产。

3。敦促企业防止扩散属地政府应督促企业落实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做好通风、消毒和温度监测等防控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采取分区作业和分散就餐等方法,有效降低人员集中度。

◆对于高风险地区,在中等风险地区采取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内部防扩散、外部防出口、严格控制”的战略,根据疫情情况,进一步落实以下措施,逐步组织工业企业恢复生产

1。开工前实施审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应向当地专班提交防疫计划和复工复产申请表,专班应责成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报当地防控部门批准后方可复工复产。

2。确保社会的正常运转领土政府在其管辖范围内组织三类生产企业的正常运作,包括城乡经营、群众生活和防疫和控制。特殊班要及时研究判断疫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确保疫情好转后,复工和复工范围逐步有序扩大。

3。督促企业加强控制严格执行“严九”等防疫控制措施开办和恢复工作企业负有管理、登记和保护的主要责任。合理配置劳动力,实行多班定额生产,划分小作业单元,限定作业区域。员工必须在上班和下班前进行温度测量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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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州)、县(市、区)要按照分工和分类,制定具体的复工复产计划,帮助工业企业树立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同时,根据疫情变化和当地政府及防控部关于区划的最新决定,及时调整区划恢复工作和再生产措施,进行分类和分级,坚决避免延误工作影响企业恢复工作和再生产或疫情防控。

对重点企业应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口罩等防护材料短缺问题。要设立防控“厂内联络员”,负责发现问题、倾听疑难问题、解决问题,督促企业及时落实《龙江卫生规范》的详细处理、戴口罩、测量体温、清洗消毒、不聚集等具体防控措施督促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防疫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复工复产的“十必须”要求,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建立最严格的岗位责任制,防止复工后感染的积累,确保万无一失

责任编辑:傅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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