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涉疫情犯罪措施_内蒙古警方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

2月21日

打击涉疫情犯罪措施

呼和浩特人民网现场新闻发布会(记者陈、齐浩南)记者2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疫情爆发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了涉及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2020年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已快速侦破并破获2078起疫情防控案件。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王树全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疫情是一个秩序,防控是责任。”自防疫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扰乱公务、集资诈骗、销售伪劣防疫材料等各类与疫情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2020年2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迅速查处破疫案件2078起。其中,全区共办理刑事案件114件,刑事拘留74件,行政案件1964件,行政拘留(罚款)1910件,罚款1699件。

所有农村、牧区、嘎查和城市社区都在防疫和控制工作的前沿。内蒙古公安机关采取“群防群控、严控严控、稳防稳控”等综合防控措施,支持和保障农村、牧区、嘎查和城市社区的防疫工作。

其中,内蒙古公安机关实行“24小时”社区警务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大数据社区警务网格成员”作用,积极配合社区防控力量和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应对各种突出问题,如干扰、扰乱社区卫生防疫措施、挑衅、扰乱秩序等。,政府及时处理并严厉打击了345起相关刑事案件。

王树全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疫情的防控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内蒙古公安机关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对各种犯罪行为零容忍,坚决打击。希望广大公众支持和配合社区管理和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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