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疫情物资诈骗_福建宣判首例涉疫情诈骗案:诈骗五千元,获刑七个月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适用快速仲裁程序。2月21日上午,举行了一次公开听证会,法庭宣布了一起流行病欺诈案。被告人陈某涛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是福建省首例疫情欺诈案

法院认定,2020年1月中下旬,被告人涛利用新官肺炎暴发、口罩等防控材料短缺,急需购买口罩防控疫情。他从网上下载了像N95这样的面具图片进行编辑。他知道自己既没有面具可卖,也没有面具可买,于是发布了大量关于面具的虚假信息,这些信息可以通过“闲置鱼”交易平台低价出售,要求买家通过线下交易、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支付。

收到钱后,陶黑了对方的账号或切断了联系,骗取了别人的钱。1月26日至27日,涛诈骗田、蔡等16名受害人共计5020元。

199法院认为,被告人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事实和“游鱼”交易平台、微信、支付宝等电信网络技术,诈骗了不特定多数人。诈骗的金额相对较大,他的行为构成诈骗。

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陶多次假借销售疫情防控商品对多人进行电信诈骗,依法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涛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认罪、接受处罚和抽逃非法收入的情形,特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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