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疫情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合理分担承包方的风险,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建设项目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建工程复工项目成本中单独列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每人每天将获得30元至50元不等的补贴。
《通知》明确将防控
新皇冠肺炎疫情定义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损失和费用增加。合同有规定的,应严格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有关规定。
建设期
★在防疫期间,在建工程建设期未恢复。延长的施工期应延长。延长建设期从山西省政府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2020年1月25日)之日起至终止之日止。合同施工期内考虑的正常冬季停工不应在延长的施工期内计算。
★在防疫期间,如在建工程已复工或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开工,施工合同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延长工期。
费用调整
★在建项目在防疫期间已恢复工作。必须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的防疫和控制条例组织施工。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防止疫情扩散。防疫和控制专项资金应在项目成本中单独列出。因此,防疫措施费用及人工价格、材料价格和机械队价格的变化导致工程价格的变化,承包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防疫和控制专项资金
防疫和控制专项资金是指在防疫和控制期间实施各种防护措施所发生的口罩、酒精、消毒水、手套、温度探测器、电动喷雾器等防疫材料的费用、防护人工费用、防护造成的施工效率低下等费用
专项资金计算标准
根据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按照我省有关防疫和控制区划的规定进行分类。按以下标准:
199低风险区每人每天30元★在防疫期间,在建工程未复工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开工。应充分考虑疫情对项目的影响,尊重实际情况,并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br>
★对于在防疫期间需要复工的项目和在防疫解除后需要复工的项目,如需加快工作,应规定加快措施费用的计算方法。< br>
《通知》指出,
住房和建设部门应加强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的管理,密切关注建筑市场材料价格的变化,加强材料价格信息的收集、计算和发布,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支持
资料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编制: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