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_战胜恐慌情绪 理性防控疫情

作者: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群体性恐慌的测量模型及调节机制研究”项目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

一场突发性新皇冠肺炎疫情向全国蔓延由于新型冠状病毒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很强的传染性,人们在面对疫情时经常会感到紧张、恐惧、焦虑等情绪。特别是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的约束下,受知识、经验和认知能力的限制,人们在正常情况下很容易丧失判断能力和理性思维能力。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和引导,它甚至可能在社会内部蔓延,导致大规模的恐慌和群体性事件。因此,有效引导公众情绪和稳定社会心态也是防疫控制的重要环节。

人群的情绪传染周期与传染病过程非常相似,可分为四个阶段:在外界影响下引发情绪的萌芽阶段;群体暗示和模仿,情感的相互感染和凝聚;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凝结,达到群体情绪宣泄的爆发阶段。最终适应情绪衰退阶段的环境目前,媒介生态环境复杂,有许多信息平台,各种信息都是在媒介空间中收集和传递的。公众每天都被困在大规模的疫情信息流中,这很容易导致大规模的恐慌。

一般来说,个体在疫情中的应激行为主要表现为盲目、随大流和迷失方向等。群体恐慌的原因是:客观世界的认知局限导致了人类对风险认知和判断的盲点,面对突发疫情容易产生紧张情绪;信息披露和疫情应对过程中的漏洞容易导致公众的不信任。公众社会认知能力的缺乏,尤其是基础医学知识的缺乏,使得公众在社会交往中很容易丧失控制情绪和选择正确行为的能力。

基于以上分析,对群体性恐慌的引导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

从管理机制入手,政府应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纳入评估指标透明度、不歧视和问责制的规范性原则是流行病预防和控制的重要保障。借鉴以往的疫情防控经验,群体恐慌的程度与政府的信息透明度成反比。只有保持信息的畅通和充分传播、公开和透明,才能阻止群体恐慌的发生。因此,应准确预测疫情的严重程度和破坏力,并及时为公众创造普遍可感知的稳定秩序和环境。社会成员越信任这种安全保证,他们在判断不准确信息时就越理性。此外,还应加强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强对医疗药品和医疗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临床使用的监管,落实相关主体责任,确保社会稳定和秩序。从舆论引导入手,

将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特别是权威公众人物在引导公众情绪方面的主导作用。群体恐慌与大众传播密切相关,个人情绪和群体情绪相互影响。疫情爆发后不久,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时报道了钟南山院士救援武汉的消息,并采访了钟南山院士、李兰娟院士等一批权威公众人物,为公众的疑虑提供了答案,树立了公众抗击疫情的信心。值得注意的是,信息传播的数量最好适中,信息过载也容易引起恐慌。在开放互联网的传播语境中,公众沉浸在难以辨别真假的流行信息中,相关机构的道德判断被反复的篡改信息所包裹因此,媒体应注意把握信息传播的数量和程度,及时有序地回应公众对疫情的关注,安抚公众的焦虑和恐慌

从个人生活开始,保护信息接收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任何创伤性事件或灾难都会对相关人员产生心理影响,包括幸存者、死者家属、证人、救援人员、急救人员和卫生专业人员,以及他们的家人、亲戚、朋友和同事。应对这些群体、老年人、儿童等群体的心理状态进行有效干预,以减少负面情绪引起的非理性行为。在这场疫情中,湖北和武汉面临着最严峻的形势。人们承受着更大的心理压力,需要更多的关注和照顾。

将医学知识科普教育纳入普通教育体系,提高公民的医学素养和医学知识这场流行病不仅是一场与时间和病毒的生死搏斗,也是普及医学的重要课堂。网络空间中有许多专业科普文章没有硝烟,但虚假的谣言信息也是威胁公众身心健康的风险来源。有必要建立一个以预防和预测为主的正常的心理健康工作机制,而不是事后弥补公众的恐慌。应设计科学的心理干预方案来应对各种可能的公共卫生事件,并将其纳入正常的健康防御系统,以提高公民的医疗和健康应对能力。普及科学防护知识,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

光明日报(2020年2月19日,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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