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肺炎治疗费用个人_北京疑似新冠肺炎治疗无须个人承担医疗费用

刚才记者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2020年2月6日至2月6日,市医保部门为11名确诊为肺炎、新型冠状病毒治愈的参保患者办理了医疗保险报销,个人自付费用全部由财政部门承担。11名参保患者完成出院结算

疫情目前,为使患者安心就医,市医保局与市财政局协商,及时调整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报销政策: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本市患者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财政补贴,无需个人支付; 外地患者的医疗费用由北京市医保局预付。疫情结束后,全国将组织统一清理。个别病人没有必要支付医疗费用,以确保病人不会受到这些费用的影响。因此,这个城市或其他地方的病人可以安全地寻求治疗。

为了保证医院的治疗,市医保局最近向海淀医院等17家区级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拨付了4.8亿元专项治疗资金,另外还向3家市级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拨付了6900万元专项治疗资金到目前为止,这两批共预付了5.5亿元给20家定点医院用于特殊治疗的资金。

此外,为使公众对预防放心,防止慢性病患者因服药时间而多次跑医院,在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流行中,如果被保险人明确诊断并需要长期服药,定点医疗机构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情况下,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服药剂量。《北京日报》客户记者

新型冠状肺炎治疗费用个人

编辑: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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