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诈骗宣判_微信群虚假出售口罩成诈骗主要手段 安徽宣判三起涉疫情诈骗案

在微信群里销售假面具骗取钱财已成为疫情防控期间一个突出的诈骗犯罪现象。近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庐阳区人民法院、包河区人民法院分别认定一起利用疫情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

长丰县法院经审理查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后,被告陈某在其朋友圈中看到许多人买卖口罩,并在微信等地发布虚假口罩销售信息,谎称自己有口罩要卖,并要求发货前付款。陈某收到钱后,以各种理由搪塞,甚至编造虚假的物流信息,在事发前骗取4名受害者17.22万元,并返还2名受害者2.95万元。

长丰县法院认为,被告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增销售货物,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欺诈被告陈某在防疫期间销售虚假防护用品,骗取他人财物,应受到严惩。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万元。

疫情诈骗宣判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孙谋于2020年1月底加入了一个销售医疗设备的微信群。看到很多人想买面具,他以卖面具的名义作弊。1月29日上午,由于没有口罩销售渠道,孙谋在微信群中谎称自己是天津一家医疗器械公司的员工。他卖了20,000个面具,并把在互联网上找到的产品图片发给了该组织。他承诺产品由天津发货,数量大,价格便宜,顺丰包邮,票全票,这样就获得了受害者郑某、姜某、黄某等人的信任,增加了他们的微信购买量。三名受害者通过微信分别转账4500元、2000元和9800元成功之后,孙制作了一个假的物流清单假装发货,然后黑进了三名受害者的微信。

庐阳区法院判处被告人孙谋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8000元

保和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2日21时左右,被告陈某在淮南市住所通过微信群发“防疫资料”信息,谎称有100个口罩,每副3.5元受害人张在确认陈在合肥并于第二天发货后,通过微信向支付了350元。当晚,陈某再次谎称微信中有2万个面具。为了骗取张的信任,他给张发了一个假的地理位置,说他可以付3750元的定金。张把钱转到去订购口罩。后来,张要求退还押金。陈某黑了他的微信账户,退出了微信群,并把4100元转到了他的银行卡上。

199被告人陈某曾因三罪被判处刑罚。这一次他又犯了欺诈罪,应该受到严惩。包河区法院判处被告陈某五个月监禁,罚款4000元。


转自:人民法院报

周瑞平、丁磊、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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