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霍州市三交乡郭家庄村村民阎茂波在三交乡郭家庄村入口处的劝阻点制造不合理噪音,辱骂和殴打社区工作者,严重影响疫情调查和控制工作的正常开展。接到报警后,张达中心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报警,并迅速调查处理。
经调查,阎茂波(男,50岁,1970年7月29日出生,霍州市三教人)供认了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