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防控疫情_新疆兵团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宣判!技校学生领刑!

学生工作处防控疫情

2020年2月26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例疫情采用网络视频方式进行了处理。审判通过手机视频在线进行,检察官、法官、被告和辩护人分为四个部分。哈密垦区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分院派官员出庭支持依法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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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从某系技校购买学生2020年1月28日,我买了一个面具,我看到它在“快手”软件中出售。询问价格后,我下载并保存了面具的图片和视频。2月1日,我买了一个不用卖的面具。我在微信的朋友圈和“快手”上发布了面具销售信息2月2日,受害者尹看到了这些信息,联系了一个想买口罩的人。买一个然后分三次诈骗受害人3800元,受害人尹联系黑后

199案件发生后,哈密垦区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2月13日,特别人员被指派事先干预,以指导调查。在审阅论文后,提出了指导证据收集的9条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充分补充证据,迅速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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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1月21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哈密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重点检察人员办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刑事案件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兵团人民检察院及十三师检察分院的要求,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依法严格、及时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4小时内结案。2月22日,他因涉嫌诈骗向哈密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了准确的量刑建议。

在各方合作下,网上审判成功结束。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00元。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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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大墙小警察”

本文来源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检察处,作者:王天一,编辑:周刚谢谢你!于坚冰心@ 1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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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防控措施继续延长14天”?官方否认!真相令人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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