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大冶市新型肺炎_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的防控,减少人员集中,降低风险,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正常的诉讼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省级法院相关公告的要求,现就黄石市两级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的调整作如下公告:

1。 在防疫和控制期间,该市的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关闭,不接受在诉讼服务中心的申请对于有意向法院申请立案的,建议通过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htpp://www.hbfy.org/ e-court bar)和湖北移动小额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等在线渠道进行网上立案如果不方便网上立案,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邮寄至相关法院,并与立案法院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2、市两级法院防疫期间信访大厅关闭,暂不在信访大厅受理信访投诉申请建议有信访需求的人员通过“院长信箱”等系统进行“网上走访”,或将信访材料邮寄至相关法院,并与相关法院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3、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防疫和控制需要,另行公布

4。诉讼时效和审理期限的计算以及由此产生的审理期限管理等相关法律问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的精神执行。

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不仅有效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正常的诉讼秩序,而且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风险防控战争

请理解上述防疫措施给诉讼活动和处理诉讼事务带来的不便。

特此公告

湖北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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