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疫情防控政策_北京再发十二条通告严格疫情防控

本报北京2月29日电(记者何勇)首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28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发布了12项防疫通知,要求进一步层层夯实“四方责任”,持续、有力、有序、有效地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各单位与目前滞留在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逐一联系,明确不允许临时返回北京的要求对从其他地区进入(返回)北京的人员,要严格督促执行有关留在家中或集中观察14天的规定,并配合居住地社区(村)做好防控工作,不得安排未完成留在家中或集中观察14天的人员复工。来自或去过离境国疫情严重地区的入境人员,在到达北京后,应在国内或集中观察14天,以防止疫情输入的风险。

同时,加强对商业建筑、混合商住楼和工业企业疫情的防控,对人员密集的大型商业建筑实行“双楼长”制度,由属地街道、物业管理单位责成人员担任“双楼长”,共同负责在高校疫情防控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应进一步加强纪律,重申学生不返校的要求,摸清回京学生基数,密切跟踪,加强管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继续实施非高峰通勤措施,鼓励北京市其他单位选择适当的非高峰通勤时间。


人民日报(02版,03/0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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