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借疫情炒作_银保监会:不得借疫情渲染炒作保险产品

2年3月3日,据报道,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与意外伤害保险部下发《关于做好财产与意外伤害保险行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的保险理赔服务和保险产品开发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产品不得因疫情而炒作,不得销售引人注目的噱头保险产品。具体来说,通知主要列出了五项要求:
1。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理赔服务及时到达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政府重要的防疫部门,按照中国保监会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开辟保险理赔绿色通道,为防疫工作提供扎实的保险理赔服务。
2。简化理赔流程,提高保险理赔效率各财产保险公司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认真梳理理赔流程,有效简化手续和材料
3。创新理赔方法,确保理赔服务顺畅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现代科技手段,增加网上理赔,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4。扩大责任范围,为防疫和控制提供产品供应各财产保险公司要认真研究和分析现有保险产品,为防控疫情提供保险保障,及时推出,有效提供保险供给
5。合理开发产品维护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各财产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要求,不得利用疫情炒作保险产品,不得销售引人注目的绝技保险产品,不得销售无精算定价依据的单病种产品。据悉,1月27日,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知》,要求银行业和保险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金融服务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通知》,建议金融机构适当倾斜信贷政策,灵活调整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 对因新肺炎住院或隔离的人员、需要隔离的防疫人员、参与防疫的人员、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合理推迟还款期限感染新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延长一年,并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金融机构应优先解决新感染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和损害的客户的保险理赔,适当扩大责任范围,并给予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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