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疫情2月2消息_贵州精准防控疫情重点对象

1992年1月19日,记者从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了贯彻落实省疾病预防控制总体工作会议精神和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分类政策和精确防控,贵州省根据当前疫情对各种控制对象的风险水平分为五类。

“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和疑似病例”为一类对象,必须在指定的治疗医院进行治疗,并在指定的医院进行隔离观察对疑似病例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以便尽早诊断和治疗。

“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为二类对象,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严格执行隔离医学观察的有关规定疑似病例排除后,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将同时解除。

“从武汉、湖北到贵州再回到贵州的人,以及从湖北以外的省份在湖北居住14天的人”是这三类对象。他们都接受了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

“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共同生活和工作的人员”为四级对象,实行14天的家庭隔离医学观察。领土政府应敦促他们与其他人员隔离生活,在家庭隔离医疗观察结束之前,不得与其他人有密切接触。

“从湖北以外各省疫点返回贵州的人员(指生活区、单位建筑或工作单位和企业确诊病例)”为五类对象,均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无异常者进行家庭检疫医学观察。对复工和生产的人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不同类别的企业进行观察。

来自湖北以外的其他省非疫区,14天内无湖北逗留史返回贵州,做好信息登记和跟踪管理服务企业职工复工生产,由所在企业按规定管理。(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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