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科创板审核公告_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网消息根据11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信息,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学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学板试点登记制度的实施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学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学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学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批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科创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标的资产应符合科创董事会的定位,其所属行业应与科创公司处于同一行业或上下游,并与科创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科创公司实施重组上市的,目标资产对应的经营主体应当是符合《科创董事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应发行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

(2)最近一年经营收入不低于3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合计不低于1亿元

前款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较低者。经营活动的净利润、营业收入和净现金流量均指经审计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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