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菜市场警察_疫情期间西安一男子醉驾闯卡、撕咬警察 获刑一年

1992年1月21日上午,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审理,对一起暴力抗拒新型肺炎防疫控制的案件进行了快速审查和判决。被告人杨谋谋因危险驾驶和妨碍公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疫情期间菜市场警察

审判发现,2020年2月6日下午,被告人杨谋某酒后违反防疫、防疫的有关规定,未戴口罩,自行走到所在高新区太平河村入口处的检查站,声称离开该村,拒绝登记。当工作人员发现他在喝酒时,他们劝他回去。杨谋谋回家后,他再次开车出去,在检查站被赶回来。当天18点左右,杨某再次驱车前往检查站。经过值班人员的反复劝说,杨某某情绪激动,不听劝阻。他打了卡后开车走了,导致流行病检查站的简易路障被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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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报警后,交警在附近路段拦住了杨牟某。在停车检查中,杨拒绝配合警察执法,辱骂和威胁警察,撕扯罗的手套和手指,直到增援的警察赶到制服杨经鉴定,牟阳的血液酒精浓度为201.21毫克/100毫升据此,法院认定,被告人杨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分别构成危险驾驶和妨碍公务。在此期间,杨谋谋驾驶一辆醉酒机动车闯入疫情检查站路障,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并对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袭击,应受到严惩。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罪、认罪的意愿、如实坦白犯罪事实的能力、认罪的情节,被告人已自愿缴纳罚款,并可依法从轻处罚。因此,做出以上判断

宣判后,杨谋谋流下悔恨的眼泪,并在法庭上表示不会上诉(中央电视台记者李志、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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