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与疫情防控_中央依法治国办:推动健全、完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

1993年1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2020年第5期发表了中央国家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国家依法行政”)的《为赢得防疫胜利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一文

第二部分文章重点阐述了“推进疫情防控走上法治轨道”文章指出,要有效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必须依靠法治,重视法治在巩固基础、稳定预期、造福长远中的重要作用,重视法治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稳定器”和“减压阀”作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我们明确了重点任务,并从

中央政府依法治国办公室在文章中指出,在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我国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存在违法执法不严等问题。

条说,“多年来,我们吸取了非典的惨痛教训,制定和完善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了我国疾病预防控制的法律体系,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总的来说,防疫和控制是有规律可循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不完善、不完善和不适应的地方。当务之急是填补空白,堵塞漏洞。要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法律法规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总结执法经验和教训,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及时检查和填补空白,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形成完整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链。“

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了一项特别决定,以最严格的法律规定禁止和严厉打击所有非法狩猎、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禁止所有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消除不加区别地食用野生动物的不良习惯,有效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修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加快修订《动物防疫法》,推进生物安全立法,有效防控重大新发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加快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严厉打击防疫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我们必须通过立法的“最后一英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通过此次修订的修订、细化和明晰,提高防疫法律制度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条提到“立法不难,但做必要的事却很难。”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它的实施。这一流行病不仅暴露了立法的不足,还暴露了不遵守法律和执法及其他法律制度不严的问题。例如,一些地方超越了执法权限,颁布了不符合法律程序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有些部门执法不规范,执法标准不一致。必须认真纠正这些问题,坚决贯彻依法防治的要求。“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