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劳动用工_疫情期间常见法律问题之五 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1年疫情期间如何处理劳动关系?

新增冠部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企业员工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因疫情防控相关因素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限应当延长至医疗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分别采取的隔离和应急措施期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中劳动关系处理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明[2020年第5号)第一条对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及密切接触者, 对于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员工,企业应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期满应延期至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分别采取的紧急措施期满。

2。对于因隔离、交通限制等预防和控制措施而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的员工,用人单位能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视为旷工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提供隔离和交通限制的证明例如,医院的诊断和治疗证明、政府发布的限制通知等。如员工未及时履行休假手续,企业应及时提醒员工休假,同时给予员工申辩和解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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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中劳动关系处理的通知》(任堇社办发[2020年第9号)的法律依据

第1条适用于肺炎患者、疑似患者、隔离治疗期间的密切接触者或医学观察人员。 以及由于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全部劳动报酬,并且不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3。在疫情期间,员工不能值班。他们能通过微信辞职吗?

虽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对于企业来说,主要的风险是证据保留问题。如果证据未能及时保留,则该证据很可能无法在随后的劳动仲裁或诉讼中引用,从而无法承担不利后果。因此,不建议接受这种辞职方式。建议员工将签署的辞职申请通过快递邮件发送到企业,或者通过私人邮箱以文本形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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