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法官调解_宁陕法院:疫情期间隔空调解,力促案结事了

(审计特派员程)目前正处于防疫和控制的关键时期。为了避免当事人聚会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宁山县法院普河分院通过电话解决了此案。被告主动履行义务,原告主动撤诉,成功解决了两起纠纷。

“您好法官,通过您这两天的电话调解,被告配合我完成了土地和林地权属变更,我现在申请撤诉!”3月9日,宁山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的纠纷案件。在法官煞费苦心地通过电话沟通之后,这个案子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原告张洋与被告勾玉调解离婚后,在转让委员会就财产分割达成调解协议。苟玉在张洋的监督下,多次未能履行变更土地、林地权属的约定义务,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此案后,原定于近期举行听证会。由于新皇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依法有序开展诉讼工作,主持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和对双方的了解,最终促使双方自愿庭外和解。被告自愿履行义务,原告申请撤诉,确认合同效力的纠纷案件成功解决

在另一起私人贷款纠纷案中,原告李平家庭困难,因病急需资金。经过多次要求,被告何斌拖延履行还款义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由于在特殊时期无法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主审法官主动电话联系双方进行审前调解,并多次与双方沟通。最终,被告何斌主动偿还了贷款,原告申请撤诉。

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宁陕法院正确处理了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了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利用“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陕西法院小额审判”等平台开展远程立案、调解、庭审等诉讼活动,全面开创了异地办案新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集中,充分保护了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本文中双方均为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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