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导致的不可抗力_城厢律师战“疫”:因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视为不可抗力因素

疫情期间,为更好地满足疫情期间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让群众在家中享受到权威、完善、周到的法律咨询,城厢区司法局会同辖区内21家律师事务所推出“互联网加法律服务”模式,依托微信、公共号码、“12348”热线等法律服务平台,将程响律师“加载”到群众手机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月14日,莆田东南网

(本报记者杨超斌)“因为这一疫情,我们现在不能回家办理转院手续。对方现在应该让我们承担违约责任。我们能做什么?”2月13日,远离家乡的陈女士帮助值班律师解决了“合同是否违约”的问题陈女士

说她和丈夫在国外,最近通过中介把房子转卖了。买受人支付定金后,三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同意在2月20日前完成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前几天,陈女士买了一张回国的机票,但她不想因为疫情控制而无法回国。因此,该房屋的过户需要延期,但买受人不买,并要求陈女士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回复

福建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燕玲回复:

合同已经签订。如果双方没有异议,本合同成立并生效在此期间,由于疫情,合同无法按时履行,这被视为不可抗力因素。陈女士没有违反合同。

律师表示,由于陈女士没有违约,希望双方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待疫情结束后继续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继续履行合同。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卫表示,新一轮的肺炎疫情正在中国蔓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的防疫和控制措施。对于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这是一种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部分或全部责任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予以免除。(来源:新华社)

疫情期间城厢区司法局“网络值班律师”名单

疫情导致的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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