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会_阳山县物业管理小区疫情防控十条


关于实施阳山县物业管理社区

疫情防控十条的通知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辖区内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十项措施:

1。 所有居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定期加强消毒灭菌。

2、社区业主、居民进出实行温度检测,戴口罩

3、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准进入小区,特殊情况必须由管理人员登记

4、社区业主和从疫区返回的居民均须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并自愿接受检测和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5。社区业主和居民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症状时,应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并到指定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6、社区业主和居民不准参观、不准聚集,“红色”封闭,“白色”简单,并及时报当地社区居委会备案

7、快递、外卖人员不准进村各区应指定快递和外卖的地点,并督促快递和外卖人员及时通知业主自行领取。

8、家居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不得离开隔离住所

9、社区内文化、娱乐、宗教等拥挤场所将被关闭公共活动场所不得有打牌、广场舞和集体体育娱乐活动等行为。

十、拒绝接受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治措施,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特此通知

资料来源:阳山警方<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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