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疫情防控监督检查_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

(记者张鹤)1月28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发了《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证落实的作用,加强对落实防疫监督责任和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立场和政治觉悟,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和实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防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重性, 结合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履行职责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中去,统一到打赢防疫战争的目标和任务中去。我们应该真正负责保护土壤,承担起保护土壤的责任,尽我们的职责保护土壤。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和措施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重点加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 加强对自治区“五个凡是”、“控制”的“三个全面”、“治理”的“四个落实”具体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为突出监督重点,要加强对各区各部门特别是防疫控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防疫控制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由市、县(区)防疫控制的属地管理责任,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压茬推进防疫责任落实,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效有序实施针对主要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线索、迟报漏报、散布谣言等行为,以及防疫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等问题,坚决查处一起案件,严禁不下命令、不下禁令、不避危险、不逃离现场。《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前面监督,要贯穿始终,准确有效,切实履行职责。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应当加强对与其接触的地区和部门履行防疫职责和防疫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重视工作、不履行职责、不落实防控措施的,要按照规定和纪律坚决严肃处理。各派出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明确驻各部门党组(党委)的主要职责。市、县(区)纪委监察委员会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各项工作,把任务落实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同时,要进一步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严格执行防疫措施,守住自己的大门,爱护自己的人民,确保自身安全,不留死角和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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