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办民办摇号_广东发布中小学招生入学意见!100%摇号录取

为什么公办民办摇号

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已正式发布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将于2020年2月20日起实施。

的有效期为5年。

是与广东省初中招生有关的学生

为什么公办民办摇号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通知

2020,民办学校100%录取

取消各类特殊学生

广东省建议

简化认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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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公办民办摇号

从2020年开始,取消各类特殊学生,不允许各地批准各级义务教育学校特殊学生招生计划。

|从1992年到2020年,所有超过招生计划的私立学校都将被随机电脑彩票录取。

199学校级别包括小学和初中的私立学校。学校应首先招收通过直升机或电脑随机抽签自愿进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招生,并实行计算机随机抽签录取。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抽签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由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从2020年初开始,全省开始实施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中学一年级新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办法改革。

2年2月底前020,各地要制定并颁布具体实施办法,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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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地方级至上市教育局、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精神,落实德才兼备的根本任务,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期普通高中教育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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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免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所有公立和私立学校都应严格遵守和全面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小学通常按地点招生,而初中通常按地点招生,小学通过直升机或计算机招生。对口支援直升机的实施应本着优势与劣势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分配对口支援直升机给初中和小学,确保公平入学。

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团体合作等方式提前选择或专门培训学生。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夏(冬)营、科研活动、培训成果或证书作为招生的依据或参考。不允许以面试、评估等名义选择学生。

通过访谈、访谈、人机对话和简历材料等方式,坚决打击公办和民办学校“挤占”招生、提前招生和非法竞争学生的行为,坚决防止对生源招生秩序的影响。

(2)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区招生”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采用单校分工(对口直升机)或多校分工等方式划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区域范围,确保区域间教育资源的总体平衡。

在对学校原有招生范围进行较大调整时,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论证并提前公布。面积确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

(3)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规模、办学条件和省级班级规模标准,科学核定公办和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并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大校招生计划,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淘汰现有大班。

从2020年起,全部取消各类特殊学生招生,各地不得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学生招生计划

高等学校所属的中小学校和省、市中小学校的招生计划应按程序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纳入审批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公告的备案管理办法,统一和规范学生报名民办学校的方法和途径

从2020年起,所有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私立学校都将通过随机电脑抽签的方式被录取。私立学校,包括小学和初中,应首先通过直升机或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招收自愿进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招生,并实行计算机随机抽签录取。民办学校计算机随机抽签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由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计算机随机录取工作应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处人员、纪检人员、NPC代表、CPPCC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各地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录取办法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制定

(5)建立招生预警机制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加强与人口信息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和分析,建立和完善程度预警机制

对于学龄儿童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应紧张的地区和学校,应提前采取措施。入学政策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科学制定学位分配办法和学生分流安排。应通过官方网站、政府机构和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如有必要,应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其他形式扩大宣传,合理引导家长的期望。

鼓励各地探索和开发电子招生地图,便于实时分析和判断各校区学位供给的动态变化,方便学生家长查询各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学位供给信息。

(6)依法保护学生入学权利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地要严格履行辍学控制和招生的法定职责,实行联合辍学控制和招生机制,实行辍学劝导、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制,建立健全辍学控制和招生工作台账,共同做好辍学控制和招生工作。

(7)简化证明材料要求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坚持“确实需要严格控制,减少证件数量,方便群众,优化服务”的原则,合理设置录取认证项目,对已设置的要求学生提供的各类录取认证材料进行彻底清理和核实,并实行清单管理。

原则上取消所有可以通过法律证书、法律文件、书面通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和部门间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办理、可以被其他材料覆盖或替代、无法由发证单位调查核实或不符合情况需要的认证项目。

禁止全国各地的学校随意添加证书和资料,以消除群众的痛苦,打破为群众服务的“肠梗阻”。本省已明确要求注销延期入院医学证明、台湾人民儿童入院证明和托养入院证明等。,及时更新指南,防止管理和服务真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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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1)推进招生模式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高考改革研究,不断完善招生录取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

试点的基础上,全省从2020年初开始对一年级学生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办法改革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引导初中学校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

(2)完善自主招生办法

应坚持阳光招生,加强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各方面的监管,使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个市可以给予合格的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立学校自主招生的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力和学科专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专业类型的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

招生学校应当自愿披露自主招生计划(包括招生范围、计划、标准、方法和程序等))由主管部门提前备案,并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自主招生的各方面情况和招生结果。

(3)目标学校到达政策的实施

认真落实目标学校考勤政策的要求。优质普通高中应安排不少于50%的招生名额,以初中学生人数为主要依据,直接分配到本地区的初中(包括民办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倾斜,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配额分配和招生应当采用分批招生和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不得设置“限制性”评分线。

从2020年招收一年级初中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生配额分配和招生不设“限制”分数线。

(4)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各地要根据省级指导招生任务,综合考虑普通高中的规模、条件和毕业生情况,合理确定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且不得超过省级招生班级规模标准

公立和私立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法同步招生。严禁非法竞聘学生、“打尖”招生、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地方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审批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市招生

规定了特殊群体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奖金政策的执行

完善和落实本地农民工子女和港澳居民参加高中阶段入学考试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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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障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

(1)保障随他们一起上学的儿童的权利

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两个面向、两个包容”的要求,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比例,完善以居住证为主的农民工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农民工子女入学, 如果公立学校的程度不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其他方式安排农民工子女就读包容性私立学校,以便为他们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或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平等条件。凡

安置随迁子女入学的,要设置合理的融合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完全入学。

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省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欢迎学习、不歧视、就近入学”的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的相关政策和基础教育公共服务。

(2)加强留守儿童学校管理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与民政部门联系,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如无监护人和辍学者)的就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就学情况的监控,落实辍学控制和留档责任,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中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学校留守儿童信息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引导所有中小学校和村(居)民委员会采用电话沟通、家访等方式逐一检查失学的农村适龄留守儿童,并做好说服他们返校的工作。

(3)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上学

地方教育部门应会同财政、扶贫、民政等部门,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包括除档案卡以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农村困难学生)的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按照“一户一案,终身一案”的原则,制定救助和教育方案,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所有有档案卡的贫困家庭儿童顺利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实现义务教育保障。

(4)做好残疾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按照“全覆盖、零排斥”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为主要阵地,发展特殊教育,优先发展普通学校,并安排就近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普通教育。加强市级统筹,引导市、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科学设置招生类别,统筹安排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

学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特殊照顾而不能上学的,应当送社区、儿童福利机构、家庭或者远程教育机构实施义务教育。

(5)做好普通高中残疾学生的招生工作

城市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应面向全市招生;县(市、区)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应当面向县(市、区)招生普通高中应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上课,不应因残疾而拒绝录取。招生考试机构应当为残疾学生参加高中入学考试提供合理的设施。

(6)落实各项教育优惠政策

各地要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教育优惠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妥善解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复员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英雄子女、残疾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台湾同胞子女、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生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入学问题。进一步优化和细化招生程序,简化招生程序要求,落实各项教育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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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新生入学管理

(1)加强不同班级学生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均衡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特殊长班、特殊班、速度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罗”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按照省级标准班级规模要求、男女生相对平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分配男女生每班,均衡分配每班教师,不得按学生成绩分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考试或测试分班。

普通高中应根据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安排课时,科学制定选课指南和课程实施计划,确保课程与年级的平衡和学科学习的连续性。

(2)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学校应当自录取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其中,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学生应由负责送学生回家的学校确定。学校应严格执行“一人一国一国一人”的管理要求。不得利用虚假信息建立学生身份,不得重复建立学生身份,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为未经学校批准,不按照规定的学校期限注册,不建立学籍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学籍核查工作,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档案建立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格禁止“国籍分离”和“双重学籍”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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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录取管理,将高等教育附属中小学和省、市中小学的招生录取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制定和完善中小学招生录取政策和工作实施细则, 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日程,优化招生录取流程,明确工作职责

2年2月底前020,各地要制定并颁布具体实施办法,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

教育部门应会同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打着“名校”、“学位”旗号的房地产开发商虚假营销行为的管理

加强舆论和风险评估的宣传和引导,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苗头和苗头,快速稳妥地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和谐、稳定

(2)优化资源均衡配置

各地要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人口政策调整和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根据本地区城乡人口流动和适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有序推进学校建设规划,保证充足的学位供给。民办义务教育学生所占名额比例较高,要采取措施积极拓展公共教育资源

努力办好每所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城乡教师配置,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办学校招聘”管理改革,着力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短缺和城镇教师短缺问题,积极推进分组办学和分区管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推进优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

(3)推进招生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积极推进“互联网加招生”建设。市或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构建统一的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推进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开放性、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确保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能够实现统一网上招生、随机计算机分配和抽签等功能。

应按照“让信息多条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要求,采取可信的身份认证、电子许可、跨部门信息交流、跨部门信息共享等措施,实现招生信息、学生状况、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数据的有效衔接,简化和优化招生、材料审核和资格考试流程,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的信息化应用水平。

(4)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各地

199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基层公共管理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宣传册、网站、政府办公室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

在招生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做好核心招生政策和群众关心政策的宣传和解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

在介绍群众关心的招生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

(5)深化非法招生治理

各地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招生监督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畅通举报和受理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

建立违规行为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完善违规举报和投诉受理机制,完善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地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纳入责任督学的日常督导范围,及时督导辖区内招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十条禁令”和省教育厅“六条规定”等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以及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主管部门减少招生计划等处罚措施。依法调查和惩处以在家学习和接受“私立学校”和“圣经学习班”等培训取代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的行为

(6)强化政府履行职责的责任

因未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严禁以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优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实行统一审批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执行“计算机随机录取”的要求,或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存在非法考试招生(包括通过各种培训机构选拔学生、体验班、夏(冬)营、程序班、研究活动等变相考试)的,视为未执行中央和国家的重大政策。 并纳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估,酌情分别降低分数或降低评估等级。

本指南将于2020年2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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