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有序推进企业项目复产复工_甘肃省工信厅发出通知要求 确保员工安全健康 有序组织复工复产

2月5日,甘肃省劳动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要求

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秩序,并组织恢复工作和复制

甘肃日报网兰州新闻(新甘肃日报记者齐兴富)。甘肃省劳动和信息化厅要求全省劳动和信息系统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复工和复产。

通知要求防疫工作必须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必须保证城市经营和企业生产(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保证群众生活需要(超市、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 物流配送、房地产)、重点工程建设和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必须保证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的同时,按时开工。 连续生产企业应保证稳定生产;其他企业可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自身实际情况,在保证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自行灵活安排和决定复工,有序组织复工。《

通知》强调,在省级疫情响应水平提升之前,企业必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必须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回归工作计划,包括领导制度、职责分工、调查制度、日常控制、后勤保障、应急响应等。复工前,企业应将防疫工作计划、复工生产计划及其他有关材料报企业所在地的市、州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要求,市、州、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按照“重点培育中小企业和专业化新中小企业”的优先原则,建立企业返岗名单制度,稳步推进企业返岗将优先考虑已建立防疫和控制、有明确的工人重返工作基地、有充足的生产材料、有足够的订单、有足够的设备维护、有足够的防护材料储备、有标准化隔离区和有大量当地雇员重返工作岗位的企业。复工企业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生产和生活平稳有序。

责任编辑:唐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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