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判刑的人_开除、判刑!疫情防治期间这些行为将受严惩!


疫情判刑的人

《防疫法》明确文件

●因防疫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开除公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45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的,对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设施、设备、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存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七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对政府主要领导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拒绝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依照《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对发现的被隔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被隔离传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依法实施临时隔离、医学检查等紧急医疗措施。以及检疫传染病病原体休污染或者可能被污染的物品,运输和停放场所未依法进行必要的控制和卫生处理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从事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规定:●利用疫情赚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次充好。销售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并被视为假药的药品和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人体健康保护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不符合人体健康保护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卫生材料的, 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商品或者服务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一规定包括流行病期间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和牟取暴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规定包括以开发、生产、销售灾害物资为名,在疫情灾害期间,为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和其他灾害而实施的非法欺诈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价格欺诈处罚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哄抬商品价格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至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至3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1)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2)除生产和自用外,超过正常储存量或储存期限,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异常波动的大量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警告后,仍继续储存的;

(3)用其他手段哄抬物价把商品价格推得又快又高

提供商品交易服务的行业协会或者单位有前款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许可证

●在疫情期间行为不端的个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13条

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隐瞒真实情况,逃避交通卫生检疫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铁路、交通、民航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拒绝接受检查和卫生处理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第十四条在非检疫传染病疫区的车辆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车辆负责人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铁路卫生行政部门, 交通运输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故意或者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释放有毒、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人身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规定包括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以及因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的违法行为,以及导致传染病传播的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1条编造并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虚假疫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而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规定包括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散布谣言误导公众、编造险情和疫情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罪,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多次聚众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本规定包括编造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上传播虚假信息、组织或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制造事端、造成严重社会混乱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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