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霞,公益律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自己”和“保护心灵”|“法律小册子”公益直播(6)

编者按

两岁男童被穿制服的男子性侵至失禁;一个10岁的女孩被一个熟人性侵,但是她的妈妈打了她并骂了她:你知道你有多脏吗...面对所有的刺伤事件,常年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律师张玉霞说,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远不止是辩护!

5年23日,由文薇博和12348上海法网主办、法律新学会协办的公益直播“法律包”在法律新学会直播室举行。《法律新闻》邀请上海律师协会社会福利和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沈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玉霞律师作为嘉宾,分享如何在性侵犯和校园暴力事件中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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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错误,该怪谁?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得到照顾。然而,近年来,未成年人被侵犯的事件不断被揭露。张玉霞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但仅仅有法律是不够的,尤其是在诸如性侵害和校园暴力等沉重的话题上,这需要全面了解儿童的成长过程。

张玉霞

“父母是孩子的镜子,出身家庭对孩子有着深远的影响。”张玉霞谈到了她在节目早期接触的一个暴力儿童。她说,一旦有人和孩子谈论家庭问题,他就会变得易怒。张玉霞起初不明白:为什么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会有这样的情况?直到孩子的母亲在公众面前迅速扇了孩子一巴掌,当众训斥了孩子,张玉霞才发现他的母亲对孩子所做的就是孩子对较弱的孩子所做的。

因此,张玉霞认为,从事件发生前的预防到审判后的后续发展,为轻微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远远不够。在预防先行中,张玉霞和她的团队将在各地区和学校,包括模拟法庭,为儿童举办普法讲座,让儿童在其他地方扮演不同的角色,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让未成年人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尊重他人。案件判决后,帮助和教育孩子也很重要。当孩子不在监狱服刑时,他或她将帮助和教育孩子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以防止孩子掉进破罐子里,并在出来后重复同样的错误。同时,受害者需要心理援助。“精神创伤远比身体创伤严重,而且伴随终生“

在青少年暴力案件中,犯罪者和受害者实际上都是受害者。张玉霞谈到了一起青少年暴力事件。在一个孩子被欺负了很长时间并遭受了长期的暴力之后,他从痛苦和抑郁的受害者变成了犯罪者。简单地用惩罚来惩罚未成年犯罪者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社会组织提供援助和教育服务,使他们具有更健全的人格,减少对社会的伤害。

对性侵犯事件说“不”

张玉霞向吕鑫提到,在许多情况下,性侵犯是一个敏感但值得注意的话题

有一个案例在张玉霞的记忆中仍然记忆犹新。受害者是一个两岁的男孩。因为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暴力时穿着制服,当他看到警察、法官和其他人等着穿制服时,小男孩害怕得发抖。此外,该儿童在受到攻击后大小便失禁。医院诊断这孩子为“非有机粪便”。他不敢呆在黑暗的地方,不敢关闭没有窗户的空间,甚至不敢乘电梯。即使在半夜,他也会哭着醒来...当张玉霞为这个孩子做沙盘游戏治疗时,不像许多正常的孩子会把东西放在沙盘上,但是他把各种模型埋在沙子下面,这意味着他早年内心的伤痕已经不可磨灭。

张玉霞

法律工具包公益直播

张玉霞还提到了另一个案例,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在被性侵一个月后,竟然敢告诉她的父亲,这个小女孩很单纯,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她说,“爸爸,我告诉你一件有趣的事情……”爸爸很震惊,立即告诉了孩子的母亲。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反应不是安慰,而是责骂小女孩并斥责他,“你回家做作业的时候为什么不关门呢?你知道你有多脏吗?”被母亲训斥后,小女孩的性格发生了很大变化。她不跟任何人说话,经常梦游,甚至坐在马桶上不脱裤子,经常无缘无故地哭。心理学家分析这是小女孩内心抑郁的结果,也是她极度不赞同自己的表现。她又害怕又惊慌。她妈妈的反应让她觉得自己很脏。她认为这对她的父母和自己都是一种耻辱。在这种情况下,她父母造成的第二次伤害客观上比第一次伤害更严重。作为监护人,她应该正确地引导她的孩子走出阴霾。

希望发布梅根法

中文版目前,除了张玉霞律师所在的法律援助机构外,还有检察院、法院,包括普法机构等。,所有人都支持为各种学校的孩子制定法律的“保护伞”。张玉霞认为父母和老师起着核心作用。他们应该知道孩子可能面临什么样的伤害,同时,他们应该信任他们的孩子。他们应该经常检查孩子的身体,看是否有瘀伤...一旦孩子受到性虐待或其他伤害,父母和老师应该如何处理?

张玉霞

张玉霞

张玉霞,上海市法律协会社会福利和法律援助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沈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呼吁立法机关颁布一部中文版的《梅根法》,在囚犯出狱后适当披露他们的信息,至少让邻居和接触到他的人知道他的犯罪记录。还可以通过社会安置援助和教育协会适当延长援助和教育期限,并提供特殊的心理援助和教育。同时,可以通过佩戴电子脚镣等方法,通过社区矫正中心进行跟踪监测,并告知社区。

谈了自己的工作,张律师笑了,她现在是一名“职业抢孩子”的律师,她认为那些无行为能力的父母的抚养权应该移交给相关的民政部门

在上海首例行政机关以剥夺抚养权为由起诉孩子母亲的案件中,一个名叫多多的小女孩从出生到四岁都在医院里。母亲对此充耳不闻。医院、公安检察院包括临时护理中心多次前来劝说她,但多多的母亲说她不想要孩子。张玉霞了解到,小女孩的母亲在出身的家庭中极其没有爱,但这不能成为抛弃她的孩子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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