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是谁”被注册为玩具商标,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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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卧底”是一个经典游戏。在著名的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中,有一个名为“谁是卧底”的链接。现在,手机应用商店里也可以找到许多这样的游戏应用。可以说,“谁是卧底”是这个游戏的通用名称。现在,如果有人注册“谁是卧底”作为商标,其他人能使用它吗?我该怎么办?——2——“谁是卧底”注册为玩具商标最近,有人在百度知道问:“你怎么投诉不合理的商标?一个商人注册了“谁是卧底”这个词作为商标,而来自其他品牌(公司)的“谁是卧底”则不能出售,只能从他们的家里出售。“< br>-3图片来源:百度知道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让我们先了解一下“谁是卧底”的商标注册尽管提问者没有说明是哪种商品,但网上搜索商店发现,“卧底”销售的是玩具、卡片产品,这是商标类别中的第28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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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商标局网站后,“卧底身份”已申请28次,其中上海一友贸易有限公司最早于2012年11月14日申请商标11743991“卧底身份”。经过异议程序后,于2015年12月21日获准注册,并获准用于第28类玩具、扑克牌和其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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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它被注册为商标,其他企业复制“谁是卧底”的玩具和卡片是侵权行为。遇到抱怨是不可避免的。那么,“谁是卧底”不应该是一个普通的名字,每个人都可以使用它吗?如果企业遇到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办?一般来说,对不合理商标的投诉有两种方式:异议、撤回和无效但是,异议是指认为商标局初步核准并公告的商标不合法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予注册的意见。撤回第三人商标是指当另一人的注册商标三年未被使用时所采取的解决办法。

本案中,商标11743991“卧底身份”通过异议程序获准注册。目前也已经超过了异议期,商标应该一直使用。因此,后一种失效方法只能使用。事实上,已经有三个当事人提出了商标无效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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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请人李某和广州一家贸易公司都认为“卧底”是棋盘游戏的常见名称,在“快乐大本营”中作为游戏广为人知申请人上海一家贸易公司认为1。有争议的商标“卧底身份”不是申请人的原创作品,而是众所周知的电影、小说和游戏的名称。“谁是卧底”游戏起源于湖南卫视著名的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该节目播出后开始流行。经查询,被申请人名下的许多商标均为知名电视节目名称,如“我是歌手”、“撕毁名牌”。被申请人将其他知名综艺节目名称注册为商标,容易获得商标专用权,进而垄断市场。其行为是机会主义和不公平竞争。有争议商标的注册肯定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br>2,“谁是卧底”游戏现在已经成为一个众所周知的游戏的通用名称。有争议的商标“谁是卧底”注册使用在第28类游戏设备及其他相关商品上,仅表示商品的通用名称,缺乏意义,不能注册为商标

商标局认为“谁是卧底”已成为相关游戏的通用名称,但不足以证明“谁是卧底”已成为28种玩具、卡片等商标专用商品的通用名称。鉴于玩具、卡片等商品与游戏的高度关联性,使用“谁是卧底”作为游戏的通用名,对上述商品的影响不足以让相关公众区分商品的来源,缺乏商标应有的明显特征争议商标已经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述情形。

此外,经查询,除有争议的商标外,被申请人已先后申请注册了与知名电视综艺节目相同或相似的28类商标,如《撕裂名牌》、《我是歌手》它的目的是为了赢得他人的喜爱和寻求不正当利益,这是显而易见的。这种非法注册明显超出了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和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商标申请人和相关公众的利益。《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商标注册的情形。

最后,商标局宣布该商标在所有三起案件中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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