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将银行间委托还款方式改为还款方式

记者

前天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期将升级委托贷款提取服务(以下简称委托贷款还款)系统。升级后的委托贷款还款系统在原同业委托贷款还款的基础上增加了同业委托贷款还款功能。但是,委托还款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直收式或预收式改为报账式。

福州公积金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减轻职工还款压力,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近期按照省住房和建设厅统一的完善公积金管理系统的要求,对委托贷款支取业务系统进行升级。升级后的委托贷款还款系统在原同业委托贷款还款的基础上增加了同业委托贷款还款功能。

据说系统升级后,中心将暂时为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员工提供公积金存贷款服务。其他承办银行员工办理委托贷款还款的时间另行通知。

据了解,在建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还款的员工,其委托还款方式已由原来的直接还款方式(按当月应还本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除贷款本息)变更 还款方式(按上月实际还款本息将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转入申请人约定还款卡),即按上月实际还款金额将公积金账户金额转入约定还款账户(还款卡)。

对于在工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还款的员工,委托还款方式由原来的预扣方式(当月应付本息从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到约定还款卡)改为还款方式记者

了解到,系统升级后,员工申请委托贷款还款将统一报销。委托贷款还款扣款时间从每月19日改为每月15日。

相关人员提醒,受托还款人员的还款卡应保留还款金额1-2个月,并注意扣款日前的账户余额。如果账户资金不足以偿还当月还款金额,应立即补充,以避免个人信用记录不良。资料来源:海峡网

责任编辑: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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