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欺骗获得的婚姻有效吗?哪些行为属于欺骗?

欺骗婚姻,是以婚姻为诱饵来骗取钱财,或以欺骗手段缔结婚姻,俗称“站起来”是最常见的婚姻欺诈形式中国法律规定,通过欺诈缔结的婚姻是不可撤销的。那么,通过欺骗获得的婚姻有效吗?哪些行为属于欺骗?

网友咨询:我借口结婚一个月逃跑后,姜某被公安机关逮捕并供认不讳。我和江某的婚姻还有效吗?

韦勇

上海沈戈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勇答:通过

诈骗获得的婚姻有效根据《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患有婚前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四)法定结婚年龄前

虽然婚姻是民事法律行为,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之一是意愿的表达是真实的,法律还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同意自愿结婚。欺诈导致的意愿表达是不真实和不自由的,因为其表达的有效性存在缺陷,不会产生同意的效果。但是,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我国《婚姻法》中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清单已经关闭。除了列出的四个无效婚姻和一个可撤销婚姻外,其他的都不是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包括那些通过欺诈结婚的婚姻。此外,司法解释还规定,除《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申请解除婚姻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因此,在本案中,虽然江某骗取了婚姻,但由于我国的这种立法,婚姻仍然有效魏勇律师分析:

欺诈婚姻:

1。法律术语“欺诈婚姻”是指以婚姻为诱饵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欺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2。如果一方仍然以同居为目标,只是通过婚姻索要更多的彩礼,这不能被视为欺骗婚姻。

3。实际上,男性和女性都收到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人的家庭意识薄弱,对婚姻不负责任,导致两人无法生活在一起,这是不适合被定性为欺骗婚姻。

的依据是欺诈婚姻是合法婚姻,只能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通过离婚来处理。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经调解无效后,方可离婚。从《婚姻法》第32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欺骗婚姻的情况下,欺骗者对被欺骗者没有感情,也没有感情崩溃。

法律将如何适用于欺诈性财产返还索赔根据《婚姻法》第3条的规定,禁止通过婚姻索要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可以退还:

199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不住在一起;

婚前付款和导致付款人生活困难然而,前两项欺诈婚姻已经成为既成事实。如果欺诈者不能证明“其生活因付款而困难”,则要求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这显然不公平。

总之,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本案中对欺诈婚姻的定性是违背常识的。在处理由欺诈婚姻引起的纠纷时,很难适用最恰当的规定,其结果也显然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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