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买发热咳嗽药必须实名注册

中国质量新闻网(记者傅江平)2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进一步加强传染病联合防控的通知》通知要求,从现在开始,在药店购买治疗发烧和咳嗽的药物需要实名注册。

通知表示,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协助调查工作,药品零售企业应严格执行温度监测要求,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温度监测,督促进店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物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现住址,详细查询了解相关信息,并及时指导患者就诊。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协助调查发热情况,发现体温超出正常范围要及时向当地社区工作站和有关单位报告;应严格对楼层经理和员工进行健康监控。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发热、感冒和咳嗽的人员严禁上岗。在疫区有旅行史但未通过筛查的人员严禁上岗。为保持防疫和医疗用品价格稳定,严禁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散布虚假涨价等违法行为;要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严禁非法制造和销售假药、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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